休闲农庄建设,绝没有想象中风光,而是危机重重!
不论休闲农庄是否有所依托,也不论其产业基础是否稳固,仅就土地的使用而言,就足以让众多资本望而却步,甚至心生遗憾,无奈退却。那些敢于冒险涉足其中的,要么一无所获,要么在艰难曲折中付出了沉重的协调代价!
那些勇于大额投资建设农场,并且成功运营的,无疑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典范。若非如此,不妨参考本文所列举的案例。
乡村旅游的兴起带动了休闲农业的迅猛发展,尤其是以农家乐和休闲农庄为特色的度假旅游形式。此类产业逐渐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然而,在土地使用方面的问题亦不容小觑。
目前,休闲农庄和农家乐的用地形式大致分为三类:首先,农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对住宅进行合理改造,将其用作经营饭店,提供农家菜和住宿服务;其次,部分项目占用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建造规模较大的农家乐或农庄;最后,有些项目以农业项目为名申请农用设施用地,实则改变了土地的用途,用于经营休闲农庄。
这三种形式中,后两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特别是最后一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有些单位和个人打着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的旗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建造农庄、私人会所等商业设施并对外经营,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他们不仅要面临强制拆除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还将面临严肃的法律追究。
《土地管理法》第二章节明确指出,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占用、交易或通过其他非法途径进行土地的转让。而在第四十三条中,进一步规定,若任何组织或个人需进行建设活动并需占用土地,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请并使用国有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明确指出,非农业项目在用地时需遵循节约原则,对于荒地资源应优先考虑,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耕地;对于质量较差的土地,亦不应占用优质土地资源。同时,严格禁止在耕地上进行窑炉建设、坟墓安葬,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建造房屋、挖掘沙石、开采矿石、取土等行为。
为防止休闲农庄和农家乐出现无目标、混乱的扩张,政府部门正在采取行动,严厉打击那些违法乱纪的农庄!

案例一:海口誉城梅园农业旅游休闲农庄项目违法开发
海口誉城梅园农业旅游休闲农庄项目,作为2013年海南省农业厅确立的重点项目,却因企业在项目开发与利用阶段,将部分土地用于建设盈利性建筑,未遵循农业开发的相关规定,这一行为导致该项目被省国土资源厅纳入挂牌督办案件名单。
自今年起,秀英区政府与市国土局紧密协作,共同执行监管任务。首先,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处理。海口市国土局遵照上级指示,取消了原有的处罚决定,并重新启动案件,发布了新的行政处罚令。其次,对涉事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区监察局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对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最后,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国土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部门对耕地被破坏的状况进行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将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进行立案调查。此外,还需取消项目的备案手续。秀英区发改委在4月2日作出决议,决定取消誉城公司海口誉城梅园农业旅游休闲庄园项目的备案。同时,区政府与市国土局于4月29日共同在报纸上发布催告公告,敦促誉城公司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所建造的违法建筑物。第六项措施为集中力量实施强制拆除。在5月12日,该区政府牵头,联合城管、国土、公安、联防以及长流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誉城公司那些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性的拆除行动。
案例二:顶风抢建农庄,自行拆除食苦果
2012年12月,叶某华与长塘村委会达成协议,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了2.6亩村集体土地。该合同明确指出,土地的使用目的是农业耕种和鱼塘养殖。然而,叶某华在未按照法律规定完成用地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将这块农用地用于建设农庄,并在2013年6月完成了建设并开始营业。在此期间,大朗镇国土分局屡次发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然而,叶某华并未停止施工,反而趁着节假日加班加点抢建,周边居民对此反响激烈,导致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5年4月,大朗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执法行动,并要求叶某华自行进行拆除和整改。叶某华遵照要求,自行拆除了违法占用土地上的所有建筑,同时恢复了该土地的农业种植条件。
案例三:联合执法显威力,强制拆违遏歪风
2014年10月,位于常平镇黄泥塘村的村民李某新,未经土地审批程序,擅自占用农用地建设农庄,占地达3.7亩。常平国土分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这一违法行为,随即予以制止。他们多次对李某新进行劝诫和口头警告,责令其自行纠正错误,恢复土地原貌。然而,李某新仍旧一意孤行,拒绝进行整改。今年1月,该农庄基本建成,准备投入使用。
2015年2月初期,常平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展开执法行动,对该农庄实施了强制性的拆除措施,同时启动了复耕复绿工作。在此过程中,李某新曾投入数十万元资金,然而,由于他无视法律底线,导致这些投入最终化为泡影。
案例四:零星违建能逃避执法? 卫片“天眼”下无所遁形

横沥镇横沥下村的居民邓某兴,自2014年4月未经合法审批,便开始在横沥村所谓的“银岗岭”地区非法占用农业用地搭建农庄,其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达401平方米。他建起了一座单层砖砌结构,外覆铁皮的棚房。邓某兴心存幻想,误以为因其违法占地面积较小且位置隐蔽,便能侥幸躲避执法部门的检查。
今年二月,市国土局在接到国土部发布的土地执法检查图斑信息后,针对邓某兴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处罚,要求其将非法占用的土地归还给村集体,并在十五天内拆除违法建筑及其他设施,同时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
案例五:陵水官员被指占村民宅基地建私人休闲农庄
荷塘碧波荡漾,莲花含苞待放,四周绿树成荫。房前屋后,假山、凉亭、悬空木屋错落有致,一条专用水泥路沿荷塘边蜿蜒至宅院门口。这并非公园,亦非旅游景区,而是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以下简称“陵水县国土局”)土地确权办负责人李某培及其弟李某叶的私人住所。然而,该住所被陵水县提蒙乡政府和部分村民指责为侵占政府土地和村民宅基地而建的休闲农庄。真相究竟如何?
2014年10月,记者通过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成功联系上了李某培,并就村民反映的情况向他进行了核实。当记者询问他持有的《海南省宅基地使用证》(提府证06号)为何被县国土局判定为不符合规定时,李某培表示,电话中难以详细说明,建议安排一个时间,以便他能够面对面地详细介绍情况。记者离开陵水县国土局后不久,李某培致电记者,坦白表示他所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存在问题,系无效证件,国土部门并未认可。然而,村民所反映的情况中,部分并不属实,例如有些村民拥有城镇户口,按理说并不具备申请宅基地的资格。总体来看,这些问题多属历史遗留,最终可能需要借助法律手段来妥善解决。
据相关消息,陈光连、王安飚等12位村民因自家宅基地遭到侵占,已将李某培和他的弟弟李某叶诉诸法律途径。
案例六:广东番禺QQ农庄已拆平复绿
广州市番禺区的“QQ农庄”并不对外开放,周边居民同样无法进入。这个农庄占地面积相当广阔,超过百亩,周围被郁郁葱葱的树木所环绕。农庄中心地带设有池塘、菜园、芭蕉树林以及露天烧烤区。而在农庄的另一侧,则坐落着一个美丽的小湖,湖边及周围建造了十余间装修精致的平房,是享用正餐的理想场所。这家农庄会所与番禺区国土部门关系密切,广东省纪委发布的暗访资料显示,番禺区土地中心的工作人员过往常来此地,其月度消费金额甚至高达万元。
番禺区纪委的副书记郭轩宇表示,QQ农庄所占用的土地原本属于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的储备土地,该土地由三位老板负责承包和经营。起初,他们主要租赁土地用于收藏和出售古董。然而,后来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建造了几间房屋,并开设了一家仅对内部人员开放、不对外界开放的会所。
番禺区的QQ农庄设施在去年11月份被彻底移除,现在该区域地面已经恢复了绿色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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