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法案例【2024】020:周某购抵押二手车后被取回,他该如何应对?

2025-10-02 12:04:16 车辆买卖 admin

费法案例

【2024】020

周某低价购买已抵押的二手车

后车辆被抵押权人取回

周某该怎么办?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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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经人引荐结识朱某,周某对朱某名下的一辆雪弗兰牌迈瑞宝汽车产生兴趣,该汽车标价远低于正常水平,周某清楚该车已被设定抵押,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即便如此,周某还是在2022年1月与朱某签署了《车辆转押协议》,协议内容明确:朱某同意将车辆转押给周某,周某则支付给朱某5万元现金。协议达成之后,朱某把车子交到了周某手里,车子交到周某手里之后,就一直由周某掌控并且在使用,双方始终没有去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

二零二三年十月,有抵押权的公司把那辆车拖走了,周某随后到当地公安分局报案,警方已经受理了此事。调查发现,这辆车登记在宋某名下,而抵押权方是深圳某融资租赁企业。

2024年2月,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裁决终止《车辆转押协议书》的效力,并要求退回购车款项五万元人民币。朱某在法庭上提出抗辩意见,表示双方先前达成的车辆转押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因此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周某的诉讼要求。

02

法院审理

购买抵押车法律风险_车辆买卖协议不过户_二手抵押车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审理后查明,周某和朱某签署了《车辆转押协议》,朱某以五万元的价格将车辆转押给周某,协议明确该车辆作为抵押物且来源受限,不得过户,若原车主要求收回车辆,则由朱某负责处理,协议条款大多涉及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然而周某承认实际是购买了该车辆。可以看出,虽然双方签署了名为车辆转押的合同,但他们签订合同的实际意图是买卖抵押车辆。周某和朱某都清楚朱某并不拥有涉案车辆的所有权,涉案车辆也不会产生车辆买卖合同的法律效果。

朱某清楚该车辆已被设定抵押,在未获得车辆归属权或处置权时,还是把车卖给了周某,他这种没有权利处理车辆的行为,并不会让买卖契约失效。契约一旦生效,由于抵押权人行使了抵押权,导致周某的购买目的落空,所以周某要求终止他们签订的《车辆转押协议》,是合法的,本院决定支持他的请求。

周某要求朱某退还购车款五万元,此要求有理有据。朱某卖出的车被抵押权人收走,他违反了合同约定,需要负责赔偿。周某在购买时知道这辆车有抵押,他应该想到车可能被拿走,也有责任分担损失。根据当事人过失大小以及汽车运用状况,本院审慎判定朱某需退还周某购车款总额的三成,具体金额为三万元整。

03

法官说法

近些年,旧车典当交易市场变得很热闹,旧车典当交易产生的矛盾也多了起来,典当环节牵扯到车辆所有者、典当权者,还关联到后来好几个二手车的买家,各方的好处缠绕在一起,法律上的联系非常麻烦。这个案件是一个典型的旧车典当交易合同矛盾,关系到因为卖出去的车有权利上的问题,交易的车辆被拿回来,买家怎样要求自己的权益。

买受人的车一旦被收走,由于买受人无权向抵押权人提出主张,多数会起诉到法院要求终止合同并退还购车款。国家法律并未禁止购买已经抵押的车辆,购买这类车并不会对买卖合同的效力造成影响。法院通常判决终止合同,并让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不过,也有法院会考虑购车人的过失大小、买受人使用车辆的时间长短等要素,决定进行折价处理。法官告诫购买者,在处理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的、存在产权问题的、手续不全的二手车交易时,必须提高警惕。

司法官员告诫专门从事旧车典当工作的人员,旧车典当领域真假难辨,收益与风险同在,此项业务风险极高,即便可以依照相关裁决向之前的债权人追讨,仍然存在显著的诉讼风险,而且层层追讨的法院裁决,不利于交易稳定,也消耗了司法资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购买抵押车法律风险_车辆买卖协议不过户_二手抵押车买卖合同纠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到达约定完成时间之前,某一方当事人直接说出来,或者通过自身所作的事情,清楚地显示出不会实现核心的合同义务,

当事人一方延迟执行关键义务,经过提醒之后,在应当的时间内仍然没有完成。

当事人一方未能按时清偿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背约定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达成预期目标。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九十七条第一款

如果卖方没有获得处分权导致标的物所有权无法转移,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供稿 | 吕超 柴莹莹 编辑 | 张晨

初审 | 刘钰 终审 | 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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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 1条评论
  • DeepDiver342026-01-05 01:49:21回复
  • 周某购买抵押二手车后被取回,应理性应对,了解交易风险及法律规定至关重要;积极与卖家沟通协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途径之一同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不可或缺的一步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