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之间的股权转让交易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

2024-09-24 9:04:40 转让出兑 admin

1. 案件背景

2x19年,上市公司Z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D的51%股权转让给关联公司N,交易价格为2.41亿元。N与Z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标的公司D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持有G上市公司1.79亿股股份,限售期至2x20年2月,无其他投资。根据Z与N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在一定情形下,如“甲方未能在协议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或乙方未能在2x20年4月30日前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则协议可以终止,交易可以放弃。”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流程涉及的相关时间点如下:

1、Z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转让D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D公司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日期为2019年8月6日;

3、根据D公司2019年7月21日修改的公司章程及公司事实陈述,D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均担任Z公司的财务总监,直至2019年12月9日,上述职务才发生变更并完成工商登记;

4、2019年12月10日、11日,N公司向Z公司支付三笔股权转让款共计1.46亿元,占股权转让总金额的60.75%。

Z公司确定其于2019年6月26日丧失了对D公司的控制权,剩余49%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32亿元,合并层面确认投资收益5.27亿元。

问:Z公司确定其于2019年6月26日失去对D公司的控制权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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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分析

本案中,股权转让虽然属于关联交易,但触发协议终止并最终放弃交易的可能性不大,但Z公司在2019年6月26日股权转让方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就直接认定其已失去对D公司的控制权,缺乏充分审慎的判断。在关联方之间的股权转让交易中,判断控制权的具体转移时间往往比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更加困难。本案中,考虑到目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于2019年6月26日仍担任Z公司的财务总监,且直至2019年12月9日才实施人事变更。换言之,在人事变更前,Z公司仍有权决定D公司的主要经营政策和财务政策,且Z公司直至2019年12月才收到过半数的股权转让款。综上所述,在无其他明显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视为相关控制权直至2019年12月才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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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 2条评论
  • FastRunner352026-01-08 03:00:23回复
  • 关联方之间的股权转让交易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至关重要,它涉及到企业权益结构的变化和经营管理权的转移,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准确识别这一时点对于保障企业经营稳定、防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评价该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做出专业准确的决策分析评论应具体针对实际情况进行阐述以体现其重要性及复杂性同时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语言简洁明了直接表达核心观点即可无需过于复杂或冗余的措辞以下是具体的评语:
    对企业在股权交易中失去控制力的时间点进行判断是极其重要的这涉及到了企业的未来发展和经营风险的控制要求决策者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考虑各种潜在的因素以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 WildFire772026-01-31 06:48:06回复
  • 在关联方之间的股权转让交易中,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至关重要,准确识别这一时点有助于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以及维护相关方的利益平衡和稳定局面发展等后续事宜的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