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枣庄市第一批汽车消费券明日起发放!

2025-01-12 20:05:48 转让出兑 admin

为提振消费者信心,激发消费活力,经研究,我市定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6月30日发放第一批汽车消费券

Vol.1/发售时间

2023年2月27日 - 2023年6月30日

第 2 卷/分班

自2023年2月27日起,共发行4轮:

第一轮发放时间为2月27日10:00;发放200万元。

第二轮发放时间为3月11日10:00;发放300万元。

第三轮发放时间为3月25日10:00;发放200万元。

第四轮发放时间为5月15日10:00;发放300万元。

Vol.3/发行平台

本轮汽车消费券将通过“飞扬精选”微信小程序发放。

第4卷/参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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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1日至6月30日,参加全市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新家庭乘用车(不含二手车;不含客车、货车、7座以上专用车)并首次登记枣庄市个人购车时间。

Vol.5/参赛规则

本轮汽车消费券实行现金补贴,先到先得,送完即止。规则如下:

1.个人消费者在参加枣庄市汽车消费券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庭客车(不含二手车;不含客车、卡车、7座以上专用车)并登记的,将按单车账单出售金额:购买10万元以下现金补贴2000元,购买10万元以上现金补贴3000元购物金额20万元(含)以上给予4000元现金补贴。

2、消费券领取后72小时内有效。过期后将自动失效。有效期以优惠券表面显示的时间为准。过期不再补发。优惠券领取人、购买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必须为同一人。消费券不得提取、不得赠送、转让、不得为他人支付、不得出售。

3、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在有效期内全额退款后,消费券不可再次使用。超过有效期全额退款或有效期内部分退款的,消费券不可再次使用。

4、活动期间,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您凭身份证只能成功领取并使用汽车消费券一次。个人消费者使用优惠券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4000元,未使用的领取金额不得超过4000元。

Vol.6/收集及使用流程

(一)领取消费券

消费者购车前,打开微信-“发现”-右上角“小程序”,搜索“飞阳精选”并点击进入,点击“我的”页面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市场”进入“优惠券领取中心”,点击“枣庄汽车消费季”进入活动页面领取汽车消费券。

(二)锁定消费券支付

1、消费者收到消费券后,须在72小时内使用“飞阳精选”小程序扫描功能,向参加枣庄市汽车消费券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出示“飞阳精选领取码”。缴纳购车意向金(领取2000元汽车消费券,需缴纳1万元购车意向金;领取300元,领取0元汽车消费券,需缴纳15000元)元购车意向;领取4000元汽车消费券,需支付2万元购车意向金),其中用于锁定消费凭证,即核销;如果购车购买意向在收到消费券后72小时内未支付,则消费券将自动流回汽车消费券池,其他人可以继续领取。

2、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2月26日期间在本市购车的消费者,成功抢优惠券后48小时内,直接联系客服提供身份证、购车合同、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等待信息,锁定优惠券,无需支付意向购车。

(3)上传审核信息

消费者购车领牌后,进入“飞扬精选”小程序——点击“我的”——点击“惠民券”——消费券页面点击“上传信息”,根据提示上传相关信息。消费者需要在2023年6月30日前上传以下信息。

枣庄二手私家车转让_枣庄个人二手车转让_转让枣庄二手车个人出售

1、购车基本信息: ①您要购买的汽车公司名称。 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汽车消费券商户名称与发票专用章商户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日期应为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6月30日,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均无效。

2、购车人及所购车辆基本信息:身份证正反面、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第一页、第二页(过户登记汇总信息栏为空),确保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证明为同一人。

3、交易记录:包括信用卡采购订单截图、定金付款凭证等付款方式凭证,并加盖使用凭证公司公章(多次交易需提供所有付款方式的交易凭证,并提供收据)现金支付))。

4、账户信息:姓名(与第2项消费者信息一致)、开户行、银行账户。

(四)文件审查

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步骤。消费者提交完整信息后,飞扬科技将进行初审,市商务局将指派工作人员成立小组进行审核。评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7:00,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五)补贴发放

市商务局将资金划入飞扬科技账户,飞扬科技根据消费者对应的优惠券金额分批划转资金至消费者对应账户。

大家都了解活动规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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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27 日上午 10:00

一起来抢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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