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拟出台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政策!

2024-07-16 0:10:16 车辆买卖 admin

通知

为提高二手车流通效率,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方便市民车辆更新,我局结合二手车企业诉求和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际情况,起草了《深圳市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下文)。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现就《深圳市二手车交易成交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次可以吗?

二手车市场迎来春天

市民买卖二手车是否会更加便捷?

关键点已为您标记出来。

快~快~看

第一、总则

介绍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汽车增量调控政策,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方便市民更新车辆,根据本市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汽车,是指按照《深圳市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调控管理的机动车辆。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之日起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为止,进行交易并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汽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交易成交指标(以下简称成交指标),是指本市二手车经销机构购买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和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时使用的指标。

【周转二手车】是指以周转指标办理转移登记的二手车。

【二手车经销商】是指在本市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括二手车经销的经营者。

第四条 深圳市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调控中心)负责全市营业额申请审核、指标分配、营业额指标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商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审核成交指标申请,并采取有效措施对二手车静态存储和道路行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按照职责分工,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审查周转指标申请、利用周转指标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监控二手车道路违法行驶情况,并定期向市商务部门报告。

二、营业额指标配置

介绍

第五条 经市商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警察局、调度中心审核,符合以下条件的二手车经销商可向调度中心申请分配营业额指标:

第六条 营业额指标额度分配期限为1年。

第七条 营业额配额分配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第八条 调度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等情况的变化,会同商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调整营业额指标额度的数量和分配周期。

三、营业额指标的使用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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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第九条 二手车经销商与原车主签订购车协议完成购车,并通过二手车周转指标申领系统上传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证照、购车协议、原车主身份证明,申请使用周转指标。购入车辆符合本办法要求,且二手车经销商有未使用的周转指标额度的,由调控中心发放周转指标。

二手车经销商在与原车主签订购车协议时,需要明确约定车辆在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方面的责任,车辆申请流转指标前必须消除交通违法记录、处理好交通事故。

只有取得深圳市汽车更新配额的车辆才可以申请周转配额,不得以二手车周转额申请其他配额,使用周转配额的二手车车龄须满2年。

第十条 二手车流转指标转移登记后,原车主可申请更新指标,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由调控中心发放更新指标。

第十一条 二手车转让、注销登记、迁出本市的,二手车经销机构不得为该车申请更新额度。二手车经销机构以二手车进行抵押贷款或者其他变相融资的,应当向相关贷款机构书面说明二手车登记性质,并明确告知上述规定。

第十二条 二手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转出本市变更登记后,相应的周转指标额度自动释放,可在本年度内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变相买卖或者出租周转指标。

第十四条 调度中心、商务部门、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应当建立周转指标分配、使用和管理相关信息共享机制。调度中心应当会同商务部门、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对二手车经销商周转指标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措施。

四、二手车流通管理

介绍

第十五条 流通二手车应当静态存放并在固定经营场所进行管理。流通二手车除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转移登记、销售试驾和维修保养外,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十六条 二手车需要上道路行驶,由车辆所属二手车经营企业向工商、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应当明确上道路行驶的时间、区域,上道路连续行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驶离固定经营场所。

第十七条 市商务部门负责建立固定经营场所流通二手车进出登记制度,定期对流通二手车定点存放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不符合定点存放要求或者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行为,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调度中心。

第五,职责

介绍

第十八条 在流通领域的二手车长期未转让、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调度中心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减少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周转额度:

第十九条 二手车周转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二手车经销机构应当提交法院扣押文书或者公安部门的立案证明材料,向调度中心报告。经核实属实的,自报告之日起停止周转指标占用时间:

第二十条 二手车经销商违反第十三条相关规定的,首次的,自违法行为查处之日起6个月内,取消其申领营业额指标资格;第二次以上的,自违法行为查处之日起2年内,取消其申领营业额指标资格。

第二十一条 二手车经销商违反第十六条有关规定的,自查处之日起,视情节轻重,暂停或者取消其营业额指标申请资格。

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经销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使用营业额指标的,自违法行为被查处之日起2年内,取消其营业额指标申请资格。

第二十三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违反本办法受到的处罚,由市商务部门会同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附则

介绍

第二十四条 因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生效,导致二手车所有权转移的,申请人在本市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时,须提交额度证明文件。

第二十五条 在规定期限内需要续期的汽车,不得使用营业额指标进行登记。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商务局、市公安交通警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 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这么长的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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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是什么?

本仙女在此强调重点

立刻

是的

解释

过去,如果你想买一辆新车

旧车必须出售并过户到买家名下

获取更新指示

现在你想换车吗?

把旧车“扔”给二手车商

立刻

超过

因此

想要购买新车的车主

您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申请更新指标

对于二手车经销商

这也提高了二手车流通的效率

您如何看待这次调整?

如果您有任何意见,请告诉我。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8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第一封信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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