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的银行卡借给别人
躺着也能赚很多钱
你心动了吗?
注意!!!
你的手机卡、银行卡
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
很有可能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增多
何为“两张牌”?
“两卡”泛指电话卡和银行卡。
如果再细化区分的话,手机卡指的是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等;银行卡则是指个人银行卡、企业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
“两卡”犯罪活动主要有哪些类型?

1.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冒充他人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含企业对公账户及其单位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账户)、电话卡(含物联网卡、数据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
2.非法制造、贩卖、提供、使用批量插电话卡设备、具有更改来电号码、虚拟拨号等功能的设备或软件,或者非法将网络电话接入公众电信网。
3.违法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出租、出借网络账户,或者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帮助他人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点击下面的图片链接来查看真实案例。
“这样使用电话卡、银行卡,可能会引发刑事后果,而且后果严重!”
我如何查看自己有多少张电话卡?
点击图片链接亲自检查!
“警方提醒:赶紧检查自己!”
贩卖“两张卡”和账户的后果非常严重!
1.涉嫌犯罪
出租、出借、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网络账户,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便利的,可能因涉嫌“帮助、教唆诈骗”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助罪”)是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立的罪名,主要是指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中的重要“共犯”。

犯教唆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纳入信用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相关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采取限制相关卡、账户、账号功能、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新型电信网络犯罪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发现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支付账户,或者以冒充他人、虚构代理关系等方式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5年内暂停其非柜台银行账户交易和所有支付账户交易,3年内不得为其开立新账户。
3. 出境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地级市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其犯罪情节和预防重新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不得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部门执行。
无论情况如何
当面对他人时
当您需要租用或购买手机卡、银行卡等时
保持头脑清醒
来源: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东莞市反诈骗局、珠海市刑侦局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但不少家庭...
你是否曾在计划港澳之行时,为办理港澳通行证而感到困扰?别担心,专家/...
电视机出现花屏是怎么回事?1、液晶屏故障:一般原因都是屏幕受到敲击...
怎么正确使用发光化妆镜?局部放大:利用化妆镜的放大功能仔细观察眼部...
它们在内蒙古自治区共同设立了国有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公司于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