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通州区商务公寓、商业及办公项目实施限购
2016年5月5日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消息称,为促进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通州区商务公寓、商业办公项目实施限购措施。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州区人民政府同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在通州区购买商务公寓的家庭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无自有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含驻京现役军人、武警家庭、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家庭,下同)或单身;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无在京自有住房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及以上的非北京户籍家庭。
通知规定,通州区商务公寓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具有北京户籍的单身人士及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户籍家庭;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不能提供连续5年以上在京参加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北京户籍家庭。
通知明确,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销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必须销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次日起,通州区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务型公寓,在核定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住房套数。5月5日前居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商办项目,可按照此前相关规定转售。同时,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商办项目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保持不变。
“新政策着眼北京副中心长远发展全局,力争区域房地产市场稳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对副中心建设至关重要。去年8月,北京市出台《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后,政策效果良好,有效遏制了通州区楼市过热趋势。但在非住宅市场,包括商务公寓,以及规划为商业、办公用途,但开发、设计或改造为住宅项目,且带有独立厨房、卫生间、给排水等设施的项目,仍然存在投机行为。商业、办公楼改建为住宅用途,出售给散户,不仅减少了区域未来的产业承接能力和发展空间,还带来了大量人口无序涌入的隐患,影响副中心的长远发展。 必须依法予以规范。
来源:人民网、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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