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车却无法过户,能不能主张解除合同?

2024-08-12 23:06:13 车辆买卖 admin

案情摘要

2022年6月22日,刘某与陈某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约定陈某将其拥有的一辆汽车卖给刘某。当天,刘某向陈某支付了3万元购车款,陈某将车辆交付给刘某。在签订合同前,陈某曾向刘某承诺车辆可以过户,且车辆没有抵押。然而,2022年7月8日,刘某正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王某来到现场称车辆已经抵押给他,要求扣押车辆。

车辆被扣押后,刘某要求陈某返还车款,但陈某拒绝支付。刘某遂将陈某告上法庭,请求解除双方车辆买卖合同,并要求刘某返还已支付的3万元车款。庭审中,刘某辩称,双方确实有车辆买卖合同,但车辆已付款并交付,合同已履行完毕,故不同意解除合同。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与陈某口头达成购买该车辆的协议,原告刘某按照约定向被告陈某支付了车辆价款,被告陈某也交付了涉案车辆,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但由于被告陈某并非涉案车辆的登记所有人,且未办理涉案车辆的相关手续,导致涉案车辆被第三人扣押,原告刘某无法实现购买该车辆用于合法使用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法院支持原告刘某要求解除双方合同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法院判令被告陈某退还原告刘某已支付的购车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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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出卖人不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次要履行义务,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协议解除】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事由出现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规定;(三)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债务连续履行的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 一方当事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通知载明债务人未在一定期间履行债务的,合同自行终止,债务人应在通知载明的期限内履行债务的,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终止。对方当事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主张解除合同,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定认可的,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时终止。

法官寄语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二手车市场日益繁荣,与此同时,二手车市场鱼龙混杂,买卖双方交易不规范,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为了避免在二手车买卖中遭遇“坏事”,在此提醒大家,买卖双方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应提高辨别能力,注意法律风险。先做决定,达成买卖协议后最好能形成书面合同,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才能切实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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