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发布共有产权住房信息,含位置、户型、价格及申请办法

2025-07-04 8:04:05 转让出兑 admin

记者了解到,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最近公布了南海区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信息,内容涵盖了住房的具体位置、户型设计、价格情况、产权归属以及申请流程等详细资料。

据悉,南海区推出的首批共有产权住房共有80套,坐落于南海狮山地区,面积介于85至130平方米之间,且将提供精装修交付,支持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购房者将享有与普通住房相同的入学和落户待遇。

位置:南海狮山 首期共80套

南海区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坐落于狮山龙光玖御湖地区,具体位置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桃园西路的北面,紧邻南海大学城以及华南师范大学。

户型约85至130方,共80套,带装修销售。

价格和产权:参考市场定价个人持不低于50%份额产权

产权共有住房的估价,通过委托代持机构或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依据同期、同区域、同等级别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交易价格来加以确定。

在住房产权发生转让或退出之际,该共有产权住房的售价将依据当时评估的价值以及原购房人所拥有的产权比例来决定。

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分配比例是根据其销售价格与评估价格之比来确定的,按照规定,购房者应至少持有50%的产权份额,剩余部分则归政府所有。购房者无权将个人持有的产权份额进行分割,亦不得额外购买政府持有的产权份额。

除此之外,购买共有产权性质的住房时,可以依照商品住宅的相关贷款条款,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或者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对象:佛山户籍居民、新市民

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对象为:佛山市户籍居民、新市民。

1、佛山市户籍居民

佛山市的户籍持有者,若满足以下要求,则可家庭或个人名义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申请者需在南海区长期居住并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若非南海区户籍居民,还需在南海区拥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同时,申请者的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也必须作为家庭成员一同参与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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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者及其直系亲属在佛山并未拥有任何自有产权的住宅,且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他们在佛山并无任何住房交易记录。

申购人须为非南海区户籍,且在申购前已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保满五年或以上,同时,在申购申请的前一个月内,其社保参保状态必须保持持续有效。

(四)对于户籍位于村委会的申请者及其共同申请者,除了满足前述的三个条件之外,还必须确保在佛山市未曾享受过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政策,并且不拥有自建房屋。

2、新市民

新居民若满足以下要求,便能够以家庭或个人身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的住房:

申购者须在本区域长期居住或就业,并持有该区域的居住证明,同时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均需作为家庭成员一同参与申购。

申购者需在本区域内连续五年以上进行社保购买,并且在申请购买时,前一个月必须保持其参保资格不变。

申购者及其亲属在佛山地区并无自购的房产,且在过去五年内,他们在佛山并未有过房产交易记录。

(四)在村委会拥有户籍的申请人,除了满足前三项要求之外,还必须确保在佛山市未曾享用过农村宅基地的福利,并且没有自建房屋。

家庭或个人仅能申请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且能够享有与购买商品房相同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待遇。

已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和个人,将不再有资格额外获得佛山市的住房保障措施,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获取住房租赁补贴等福利。

申请材料:

佛山市户籍居民在申请本区域内的共有产权住房时,需提交以下必需文件:(一)南海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申请表,请提供原件。

(二)诚信承诺书;

申购者及其亲属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需提供复印件,现场核对正本)。

申购者需提供婚姻状况的相关证明,若已离婚,须递交离婚协议文本或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副本(需出示原件以供现场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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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者需提供社会保障证明(原件,仅适用于非南海区户籍人士,可自行至市民之窗或使用广东政务服务一体机打印)。

(六)申购者需提供正在执行的劳动合同或雇佣文件(需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对于非南海区户籍的居民还需提供)。

佛山市户籍的申购者以及共同申购者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出具的《个人宅基地建房查询证明》原件。

新市民:申购本区共有产权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佛山市南海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原件);

(二)诚信承诺书;

申购者及其家属需提供身份证件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并在现场出示原件以供核实。

(五)有效期内的南海区居住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六)申购者需提供社保证明文件(原件,可在市民之窗或广东省政务服务一体化终端自行打印获取)。

申购者正在执行中的雇佣协议或工作关系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并现场核实正本)。

佛山市户籍的申请人需向村委会提交一份由其出具的《个人宅基地建房查询证明》原件。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转让?

共有产权住房应当用于承购人自住。

在同一小区内,共有的产权住房和商业性质的住房应被统一纳入管理范畴,同时,它们应享有相同的物业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承购人若需进行产权转让,可以向代持机构提出相应的申请。一旦住房保障部门批准,承购人拥有的产权份额将原则上由代持机构负责,通过摇号抽签等程序,按照评估价格转让给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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