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半年,查处案件及执法检查情况公布

2025-07-07 0:01:56 生活服务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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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已满半年。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最新消息,在这半年时间里,全市共依法对5546起生活垃圾分类违规案件进行了查处,同时,还向征信平台推送了232条涉及生活垃圾分类违法的信息。

一、 工作进展情况

(一)执法检查情况

在7月至12月期间,全市共动员了城管执法人员19.4万人次,他们进行了8.1万次的执法检查,并对全市超过1.2万个居住小区、230家垃圾收集运输企业、10家大型垃圾中转站以及9家垃圾末端处理企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共对159573家次各类投放环节单位进行了检查,其中包括小店小铺38408家次、餐饮企业35261家次、居住小区31462个次、企事业单位19639家次、宾馆旅馆7042家次、大型商场5988家次、商务楼宇5578家次、学校培训机构5050家次、党政机关3438个次、工业科创等各类园区2979个次、医院2214家次、菜场1234家次、交通枢纽745个次、旅游景点535个次;同时,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环节的1981家次单位进行了检查;此外,还针对207家大型中转和末端处置企业进行了检查;并对59099人次个人进行了检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劝阻共计38794次,并要求24629名当事人进行整改,这其中包括19674家单位及4955名个人。

(二)执法办案情况

1、案件查办及类型情况

在7月至12月期间,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5546起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案件进行了处理,包括单位案件5085起和个人案件461起;在这其中,虹口、浦东、金山、闵行以及松江区的执法力度尤为显著,案件办理量位列全市最前茅。分析案件类型分布情况,我们发现未归类投放垃圾的案件共有3265起,占总数的58.9%;未配置分类垃圾桶的案件有2054起,占比37.0%;混合装载和运输垃圾的案件为100起,占1.8%;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的案件有70起,占1.3%;未按规定申报垃圾案件的有45起,占0.8%;擅自从事垃圾经营性收运的案件有9起,占0.1%;生活垃圾收运单位未建立账册的1起,未明确标识垃圾类别1起,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企业未履行职责的1起。

2、信用信息推送情况

自《条例》实施至今,在7月至12月期间,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向征信系统上报了232条关于生活垃圾分类违规行为的信用信息,其中法人信用信息涉及173条,自然人信用信息涉及59条;同时上报了927条关于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的信用信息,法人信用信息涉及81条,自然人信用信息涉及846条;还上报了332条关于违规处理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信用信息,法人信用信息涉及259条,自然人信用信息涉及73条;此外,还上报了66条关于装修垃圾违规处理的信用信息,法人信用信息涉及17条,自然人信用信息涉及49条。

3、协同治理推进情况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案件查处_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_上海生活服务信息

另外,在7月至12月期间,全市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开展对餐厨垃圾、生活废弃物、装修废料以及随意丢弃垃圾等违法现象的全面整治,依照法律规定,对乱丢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动物遗体及排泄物等废弃物相关案件进行了5602起查处,静安区、普陀区、浦东新区、市水管处、宝山区以及杨浦区等区域的案件办理数量均位于全市最前方。对违反法规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进行了法律制裁,共处理了1682起相关案件;其中,浦东、静安、黄浦、奉贤、普陀和长宁等区域的案件数量在全市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对未按规定投放和未设立堆放点的装修垃圾案件进行了查处,共有133起;青浦、浦东、闵行、长宁、松江和嘉定等区域在全市的办案数量同样名列前茅。

二、存在的问题

在12月份,全市投入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力量,共计2.39万人次,他们进行了1.02万次的执法检查,对20810家次各类投放环节的单位进行了检查。其中,针对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单位,检查了208家次;对大型中转和末端处置企业,检查了28家次;对个人,检查了7027人次。同时,进行了3410起教育劝阻,并责令2176起当事人进行整改。

根据执法检查与处罚的结果观察,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在投放、搜集、运输以及处理等各个阶段,依然存在若干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从问题类型分析

观察单月数据,12月份,全市城管执法机构对投放环节的各类单位进行了总计20810次的检查,期间共发现各类问题2115起,平均每家单位出现问题的频率为10.1%。问题分类不明确的有1003起,占总数的47.4%,较上个月同期减少了6.8个百分点;未设置分类垃圾桶的情况有483起,占比22.8%,环比下降了18.6个百分点;驳运过程中分类不当的有73起,占比3.5%,环比增长了1.8个百分点;而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的问题有64起,占比3.0%,环比增加了0.3个百分点。此外,存在492个分类容器标识不规范问题,这一比例达到了23.3%。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共对208家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进行了审查,并发现了5个问题。这些问题包括:2个混装混运问题、2个收运车辆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问题以及1个擅自从事经营性收运活动问题。

经过半年的统计,在7月至12月期间,全市城管执法机构对投放环节的各类单位进行了159573次检查,总共发现了25683个问题,平均每家单位的问题发生率为16.1%。未分类投放的问题共有12146个,这一比例达到了问题总数的47.3%;而未设置分类容器的情形有8429个,占比32.8%;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的问题有804个,占比3.1%;未分类驳运的问题则有461个,占比仅为1.8%。除此之外,分类容器标识不规范的问题有3845个,占到了总数的15.0%。对1981家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进行了全面审查,共计揭露了130个不同类型的问题,这些问题发生的平均比例为6.6%。在这些问题中,有79个涉及混合装载和运输,19个是关于收运车辆未配备在线监测系统,10个是因为收运车辆未进行密封运输,9个是收运车辆标识不明确,5个是运输途中发生抛洒和滴漏污染,4个是擅自进行经营性收运活动,1个是未使用专用车辆进行作业,还有1个是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问题。

(二)从行业类型分析

12月份,餐饮业的问题发生率最高,达到了15.3%,不过与7月份相比,下降了11.2%。紧接着是宾馆旅馆,问题发生率为13.9%,环比下降了9.5%。医院的问题发生率为10.7%,环比仅下降0.2%。工业科创园区及其他各类园区的问题发生率为10.4%,环比下降了13.9%。学校和教育机构的问题发生率为10.2%,环比下降7.5%。小店和小铺的问题发生率同样为10.2%,环比下降12.3%。商场的问题发生率为9.4%,环比下降16.9%。商务楼宇的问题发生率为9.0%,环比下降15.6%。企事业单位的问题发生率为8.6%,环比下降17.9%。居住小区的问题发生率为7.0%,环比下降6.8%。此外,集贸市场的问题发生率也是7.0%,旅游景点为4.8%,交通枢纽为2.2%。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案件查处_上海生活服务信息_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在分析半年来的数据时,我们发现,在7月至12月期间,餐饮业在容器未设置、标识不合规、垃圾混合投放、驳运混合以及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等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其中,餐饮业的问题发生率为20.3%,紧随其后的是宾馆旅馆,占比19.7%,企事业单位为19.3%,大型商场为17.7%,商务楼宇为17.2%,各类工业医药科创园区为17.0%,小店小铺为16.8%,学校及培训机构为13.3%,医院为10.6%,菜场为10.5%,居住小区为10.1%,旅游景点为7.9%,而交通枢纽的问题发生率最低,仅为6.5%。就具体问题分析,在容器配置上,住宅区和旅游点管理较为规范,而交通要塞及企业单位则问题较多;在容器标识上,住宅区和工业科技医药园区等区域较为规范,而小型店铺及餐饮业则问题较为突出;在垃圾混合投放上,交通要塞及大型商场表现不错,但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及医院存在问题较多;在混合驳运方面,企业单位及商务楼表现良好,而住宅区和菜市场则问题集中;至于随意倾倒和堆放垃圾,旅游景点和交通要塞相对较好,但住宅区和菜市场依然存在集中问题。

当前,众多餐饮企业、酒店宾馆、若干高校以及医疗机构等关键区域在生活垃圾分类的执行上尚存在不足,混合投放现象较为普遍,公共区域随意丢弃垃圾及混合运输的问题有所增加,运输车辆未完全封闭导致泄漏、洒落现象仍不时出现,亟需增强管理执法的强度,提升工作效率。为应对人大专项监督、行业自律管理、媒体聚焦及市民举报中暴露出的问题,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已增强了对高校、医院等关键区域的执法监管强度。杨浦、青浦、黄浦、宝山等区域启动了专门的执法活动,对辖区内的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实施了全面、细致的执法检查,确保无遗漏任何违法现象,力求根除生活垃圾分类中的违法行为。同时,我们全力贯彻“管理行业必须管理垃圾分类”的总体要求,并与市文旅局共同协调,派遣文旅总队和城管总队对星级宾馆等旅游住宿企业进行专项巡查。此外,我们还与市机管局、市绿容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协作,于2019年第四季度对医院、菜场、中小学、餐饮企业等关键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以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实际效果。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在接下来的阶段,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坚定不移地执行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关安排,秉持问题导向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努力,以期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领域实现新的进展和成果。

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改力度,秉持问题、目标和效果三导向原则,着重提升餐饮业、住宿业、若干高校、医疗机构以及垃圾收运企业的执法检查效能,并促使管理人员主动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职责。对于区域内部出现的舆情关注、专项检查、媒体揭露的“管理缺失”、“问题再现”、“分类反弹”等情形,我们需在垃圾分类投放的关键环节,着重打击那些问题频发的行业和企业、关键地点、个人混合投放以及乱丢垃圾的行为,尤其是针对部分居民在规定投放时间、延迟投放或错误投放点附近随意丢弃、堆积垃圾的违规行为。在分类收运过程中,我们要着重强化对混装混运、遗撒滴漏等问题的整治工作,并对收运企业进行规范作业的指导和监督。同时,还要持续强化对末端处置环节的执法检查,并指导督促全市生活垃圾的大型中转及末端处置企业,确保不发生混合压缩和混合处置的情况。

二、强化执法力度,增强震慑作用。通过加强行业监管、实施专项评估、强化执法监管等措施,严格遵循“管理行业、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增强执法强度,对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四个关键环节实施全面监管,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共同推动餐厨废弃物、装修废弃物、随意丢弃的废弃物等综合整治,着重打击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未按规范投放装修废弃物以及随意倾倒废弃物等违法行为。对于不履行分类责任、不执行分类措施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从重进行处罚。对于拒不进行整改的违法者,将他们的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体系,进行信用约束。对于那些违法情节严重且拒绝进行整改的垃圾收运与处理企业,将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吊销其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普法推动宣传,借助执法提升服务,充分运用5950个城管社区工作室的功能,汇聚基层执法资源,依靠基层党组织,不断举办各式各样、内容丰富的社区、商家、高校、医院以及收运处置单位的走访活动,与社区志愿者及社会监督员携手,引导社区机构及广大民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此同时,结合夏令热线、局长热线等举措,回应市民需求,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社会各界和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共同营造“依法管理垃圾分类,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的积极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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