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后创业不走正道,翻新二手手机当正品卖,坑了不少消费者

2025-09-13 0:02:53 二手交易 admin

扬子晚报报道,通讯员陆妍和缪培,记者张建波提供信息,四个出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人进行非法商业活动,他们以较低价格购买过期的二手知名品牌手机,经过一番伪装和修复,将其伪装成全新的正品手机,在网络商店中出售,获取了丰厚的利润,却导致许多购买者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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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和肖某是“80后”,他们从江西来到深圳打工,在数码市场学到了一些修理手机的本领,看到有些同行靠卖翻新手机赚了不少钱,他们心里很羡慕。2022年2月,他们开办了一家网店,曾某的妻子刘某丽和肖某的前妻刘某也来帮忙,专门售卖他们自己制作的“正品”品牌手机。四人职责清晰,曾某负责采购旧手机及手机配件,并给员工发薪水;肖某负责将收购的旧手机进行翻新,包括格式化、更换损坏部件、配置充电器、耳机、数据线等,然后用仿冒的品牌手机外盒进行包装和封口,伪装成全新品牌手机;刘某丽负责检测收购的旧手机;刘某负责网店上的销售工作。

网店挂着“全新正品”“品质有保证”等显眼的招牌,有效打消了顾客的顾虑,因为售价低于官方定价,手机销量持续增长,两人因此获利,陆续开设了五家网店,总销售额达到九十九万七千余元人民币。曾某和刘某丽夫妇合计非法获利十八万元人民币,肖某和刘某合计非法获利二十二万元人民币。案件审理时,四名被告人都已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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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法院审理后认定,曾某、肖某、刘某、刘某丽未经商标持有人授权,在同类型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情节十分恶劣,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假冒注册商标法,属于协同作案,都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最后,依照法律,判令被告曾某、肖某需服刑四年,同时缴纳三十万元人民币罚金;判令被告刘某需服刑三年,但缓期四年执行,同时缴纳二十万元人民币罚金;判令被告刘某丽需服刑两年半,但缓期三年执行,同时缴纳十五万元人民币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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