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旧车换新车半年后才知有补贴,是没留意还是销售隐瞒?

2025-09-23 12:04:08 车辆买卖 admin

家中旧车想换新

购置新车半年多

才知道有优惠政策

错过补贴懊悔不已

到底是自己没留意

还是汽车销售故意隐瞒?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下旬,赵女士与一家汽车销售机构达成了购车协议,购入了一款价值超过二十五万人民币的电动汽车,并在7月30日获得了销售凭证。8月10日,赵女士处理了个人名下先前使用的旧车辆的交易。

错过补贴维权案例_车辆买卖合同模板下载_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

当年八月末期,江苏省实施了车辆更新换代扶持措施,该措施明确指出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这段时间,个人若卖出自己名下的非营运类载客汽车,并且购入价值二十五万元及以上新能源车辆,就有资格获得一次性的壹万捌仟捌佰元奖励,领取补助的时限截止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

政策公布时,赵女士并未关注,2025年2月,她与同事吃饭时,无意中了解到,去年她卖掉旧车换购新能源车,符合领取补助的条件。

核实后发现,她购入的电动汽车价位符合领取一万八千元补助的资格,可申请时间已过。

本来可以节省18000元,却由于不了解补助信息而没能得到,赵女士感到非常遗憾,忍不住想问:那些专门销售汽车的企业,为什么也没有通知她呢

赵女士仔细查看了购车时的所有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发现汽车销售方面从未提及此事,她认定销售公司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机构,在签订购车协议时,有意隐瞒了这项补贴政策的信息,因此她没能获得补贴,这属于缔约过程中的过失行为,销售公司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汽车销售企业表示,在跟赵女士签署购买协议时,相关补助措施还未公布,企业并非有意隐瞒,所以不存在责任问题。

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赵女士把汽车销售企业告到了法庭,要求获得政策性补偿款1万8千元,并且索要诉讼开支。

法院审理

车辆买卖合同模板下载_错过补贴维权案例_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

民法典第五百条明确指出,如果合同双方在达成协议时,一方存在恶意隐瞒关键信息,或者编造不实内容,又或者做出其他有损诚实守信的行为,导致另一方蒙受损失,那么行为方就必须对损失进行赔偿。

涉及补贴的规则和申请方法,是等双方买了车并办了手续,政府部门才公布出来的。当时双方刚达成协议,这项政策还没开始,卖车的人哪里会知道补贴具体是什么,怎么申请这些情况,更谈不上“有意不透露”还没出现的政策。合同签了之后,车送到了,钱也付清了,说明合同已经完全做到了。

赵女士认为汽车销售公司应该对其无法领取政府补助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但这一主张既没有事实依据,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根据法律程序驳回了赵女士的诉讼要求,作出了一审判决,赵女士与汽车销售公司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法官提醒

近些年,各地补助措施力度持续增强,但是优惠举措种类繁杂、活动时间安排密集,稍有不慎就可能错失良机。

需要告知各位客户,他们是政策优惠的首先享受者,当有购买意向时,应积极留意相关活动规定,借助政府网站、政务软件、官方账号等可信途径,准时取得补助资讯,注意活动开始与结束日期、参与资格及文件规范,妥善存放交易凭证、收据、注册文件等重要文件,以防因消息延迟或资料不全而无法获得应有的利益。

销售方要持续关注与所售商品相关的法规动态,在客户挑选时给予提示,保证符合标准的购买者可以妥善获得优惠,以此降低矛盾发生的可能性。

作者:刘逸梅(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您想看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