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性服务业减税再加码

2024-11-11 0:03:57 生活服务 admin

据财政部网站8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明确生活服务业增值税附加抵免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期间 2020年12月31日,允许日常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扣除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抵扣税款应付。

今年4月以来,我国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开始显现成效。其中,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6%大幅降至13%,交通运输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0%降至9%。但生产和生活服务业企业6%的增值税税率保持不变。为防止因其他行业税率大幅降低而导致生活服务业税负上升,导致进项扣除额减少,经财税部门测算研究,对主营业务为邮政业、电信业、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可以按投入扣除。加计税额的10%从应纳税额中扣除,政策实施期限暂定至2021年底。

业内人士指出,增值税的基本原则是“征什么就扣什么”。因此,加计扣除本质上是一种税收优惠,是有效减轻适用6%税率的生产性和日常服务业纳税人的税负。出台临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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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告的发布,意味着生活服务业减税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加计扣除比例由此前规定的10%提高至15%。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常服务业扣除比例由10%提高到15%,进一步提高减税和降低成本。加大对生活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她指出,生活服务业不是重资本行业,投入相对有限。通过加计扣除,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扣除比例越高,公司应纳税额越小,两项附加项目就会少,整体税务成本就会越小,公司的利润率也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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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部门此前公布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注释》,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要而提供的各种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和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生活服务和其他日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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