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15 名 男性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年龄在18岁至30岁之间的男性(1993年12月17日至2006年12月16日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认可学历,可在学信网查看)。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但入队后必须在一个合同期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授予资格。续聘;
5、男性身高168CM(含)以上;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殉职的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做勇敢的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禁止条件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捏造、传播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但尚未审结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受到行政、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或者军队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而擅自辞职,或因违纪违纪被开除、开除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信息或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9、国家规定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岳池县公安局办公楼(政工辅警管理处)6楼606室。
3. 注册信息
申请人须持有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信网打印信息)、学位证书(取得学位后才提供)、退休证明(高中、中专需提供退休证明)毕业生)、驾驶证、其他证件原件各一份、复印件一份,2寸证件照片两张(白底)。并如实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注册资格审核表》。
4、资格审查: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以欺骗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4. 考试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行政业务能力考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不设指定参考书。笔试总分为100分,40%计入个人总成绩。笔试正式开始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笔试请自备黑色笔。
体能测试
申请人签署免责声明后同意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须出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并自备运动鞋、服装。
考核项目:10m′25″、31岁以上且合格≤4′35″)等3项,考核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招收体能考核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暂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1]48号)。体测结果将当场公布,满足3条标准即可通过。评估时的年龄是根据评估日的时间计算的。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将无法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面试

体质测试合格者将接受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和随机问答的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等综合素质)。采访由县公安局组织。您须出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60%计入个人总分。
心理测试
根据考生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心理测试的考生。心理测试不计算分数。心理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合格者进入体检。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以后亦如此) 。
5. 体检
通过心理测试的,将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特殊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言语不清、残疾、驼背、鸡胸、纹身、传染病、精神病或精神病史、重大家族遗传病、色盲、色弱、扁平足、四肢功能障碍者、外表有明显特征或缺陷者面部(如唇裂、斗鸡眼、斗鸡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影响美观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上有明显疾病特征、肝脏异常的乙型肝炎病原体携带者耳语听力小于5米、双眼矫正视力小于5.0、药物检测呈阳性、患有艾滋病、梅毒者为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体检有异议的项目,可复验一次,以复验的最终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六、检查
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个人信用、保密审查等。考生填写《公安机关招考警务辅助人员政治考试登记表》,到所在派出所已登记参加政治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七、公告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有投诉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举报问题严重且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严重,但目前难以核实或否认的,将暂停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招聘
符合聘用条件且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招聘对象。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岳池县公安局报到,参加岗前培训,统一分配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手续。试用期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未通过岗前培训和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终止。录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执行相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报酬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岳池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待遇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和意外伤害保险,享受带薪年休假,是工会会员,每年组织体检。试用期满后,晋升为全职岗位,并按规定发放工作证和服装。
十、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征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岳池县公安局设立了举报监督热线。
报名热线:0826-5234098(岳池县公安局政治科)。
监督热线:0826-5234419(县公安局纪委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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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辅助人员注册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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