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和人员与岗位的相适应,注重综合能力与专业知识的结合。
2、人事管理
纳入相应事业单位设置,实行合同聘用管理。岗位级别由参赛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申请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六)该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就业: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开除党籍或者开除公职处分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5、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而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诚信档案的人员;且备案期限尚未届满;
6、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全国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全国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暂报名参加资格审核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但需提供毕业证明原件7月之前提供2025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就业资格;2025届博士生期限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您就读的普通高校计划招收非2025年硕士研究生。您不能以本科学位申请。其他情况亦同;
8、应聘者不得应聘与入职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一)本次招聘岗位147个,招聘计划219人(具体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30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的人,35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的人,40岁及以下是指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的人, 1983年,等等。类比。退役大学生、军人年龄可放宽3岁。
2.岗位清单注明,高校毕业生岗位仅对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且招聘过程中未确认编制内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开放。
3、住宿培训基地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于住宿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年;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具有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培训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4、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应聘者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培训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具有相应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学历。除了那些。符合本条第三条规定“两平等”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合格成绩单),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5、该职位所需的工作经验应为全职工作经验。工作年限按全年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习期间(含留学期间)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算作工作经历时间。
6、申请者的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国民教育资格(学位)有疑问的,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对党校资格(学位)有疑问的,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确定结果。 。出国留学获得的学位必须经过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注册。出国留学获得的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为国内同级别全日制学位统一招生。
7、考生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需专业以《学科及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为准。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学校出具证明,招录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作出认定。当专业要求表述为具体专业时,意味着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不是某一类专业。
8、如该职位需要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已通过相关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可以凭合格成绩单临时申请。
9、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者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关于备案制度的准备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新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国家卫健委、湖南省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长沙市第四医院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人员配备和登记制度。人员编制和登记制是指公立医院在核定的人员总数内自主聘用,报编制部门登记,实行登记制管理。改革试点期间,试点医院在册人员的在职就业、收入分配、进修、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考核和奖惩等方面与实际医院同等对待。命名管理人员。
六、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直接考核岗位免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含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资格审核)→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1、相关信息公告网站:招聘简章、拟聘人员公告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考试具体安排及各环节相关信息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人员信息”-“招聘信息”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核实,恕不另行通知。
2、建议考生报名后及时关注“长沙保健”微信公众号。缴费、笔试、资格审核等相关信息将在公众号上同步提醒。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如果您申请多个职位,您将被取消资格。应聘者应根据岗位条件慎重选择应聘单位和岗位。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2、报名网址:长沙市人事考试服务网(网址:#/)。如果您在注册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可以拨打技术咨询热线:0731-8444209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9:00——12月23日17:00。
4、报名时,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诚信审查承诺书》。报名前必须符合所申请职位的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5、注册流程:
(二)在考试日程栏点击“长沙市卫健委直属机构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同意”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3)按照照片上传说明上传您的标准证件照;
(4)在“职位基本信息”栏中选择您拟应聘的单位和职位;
(5)在“个人基本信息”栏中进一步完善本人的基本信息;
(6)根据应聘职位要求上传以下附件(①-③为必填材料,④-⑧材料可根据职位要求上传):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或扫描件;
②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若研究生职位需要本科学历,需同时提交本科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③ 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学信网学籍在线核查报告的照片或扫描件;
④ 如应聘职位需要专业方向,毕业证书无法体现的,须提交毕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方向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⑤ 如应聘职位需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则提交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⑥ 申请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岗位,提交规范化培训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照片或扫描件;未完成当年标准化培训毕业考核的考生须上传《承诺书》(附件3);
⑦ 如应聘的岗位需要相关工作经历,请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照片或扫描件;
⑧其他需要提交的岗位要求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6)点击“临时保存”,检查个人应聘单位、职位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附件是否准确,然后点击“提交”。
(三)网上资格预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4日12:00。资格初审期间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情况。若提示补充信息,必须及时上传并重新提交。网上资格初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
(4) 付款方式
1、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参照公务员录用收费标准,笔试岗位考试费每人100元,直考岗位考试费每人50元。考生可于2024年12月25日9:00至2024年12月27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缴纳考试费用且报名系统确认“报名成功”后,报名流程结束。
3、低保家庭人员可免交考试费。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12月25日9:00至2024年12月26日17:00期间积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低保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提交证明材料的地点为: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号办公楼635室,电话:0731-88666316)。市卫健委将核实申请情况。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免交考试费。不合格者必须在付款期限内付款。
4、考试开考比例:原则上该职位应聘人数与缴费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含)才可以开始考试。如果达不到这一比例,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将被取消或减少。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竞争确实困难的岗位,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审查比例降低至2:1。直接考核职位不受考试比例限制。减少、取消招生计划或降低考试报考比例等相关信息将在缴费完成后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布。
5、应聘职位如被取消,不再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轮次的考生将不予退款。已缴费但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
(5)门票打印
已缴纳费用的笔试岗位考生应于2025年1月8日9:00至2025年1月11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直接评估职位的候选人不需要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暂定于2025年1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门票上为准。笔试当天,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原件、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有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口证明原件)公安部门、第二代/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不能用电子身份证代替)即可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

(一)医学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每项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由基础医学知识占40%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占6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组成。
(二)非医疗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或应用理论)两科,满分各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或应聘论文)占6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合并计算。
3、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4、自2025年1月2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1月21日(9:00-12:00、14:00-17:00)到长沙市卫健委办公室(地址:市卫健委办公楼1号楼635室)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电话:0731-88666316)提交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须附您的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分数审核的内容是扫描的答题卡是否完整、清晰,是否有漏评、漏评、遗漏的情况。考生不能查看自己或其他考生的试卷和答题卡。主管部门将审核情况反馈给候选人。
(七)资格审查
1、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核时,需携带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下载,《诚信承诺书》须为手写签名)及报名时上传的附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将进行审核,副本将被保留)。
3、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按照招聘计划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相同者)按1:3的比例确定。最终一起进入资格审查);比例低于1:3的,实际入围候选人将进入资格审查阶段。所有已支付直接评估职位费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入围名单以供审查。
四、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2025年1月23日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申请同一职位的候选人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最终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资格审查。替代候选人将通过电话通知,不会另行发布公告。要求候选人保持沟通畅通。无法电话联系者,责任自负。
(八)评估
1、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等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3、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流程。
4、该招聘职位单次考核实际参加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实际参考人数等于或小于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下同)的,以总考核人数计算申请人的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单位的成绩,才能形成有效的竞争。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最低;由主管部门组织的结构化面试。招聘岗位实际面试次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者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届体检岗位入围应聘者面试最低成绩,以形成有效竞争。竞赛。分数。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体检。
(9)总分综合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和考核成绩占60%组成(总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直接考核后评成绩为考生的总分。
(十)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按照1:1的比例,在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如果同一职位总分相同,则考核分数较高。技能操作考核得分最高的考生,若考核成绩再次相同,则入围(下同)。由主管部门组织结构化面试。若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较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面试官评分较高者入围。如果考官的分数再次相同,则分数相同的考生重新获得资格。组织面试(下同)。
2、体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纳入调查。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同一职位且成绩达到及格以上的考生。若总分相同,则以考核分数较高者入围(同一职位不得重复招聘)。
4、经医院确认怀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如果他们在后续步骤中失败或放弃,将不会得到报销。
(十一)检查
1、体检合格人员方可入场接受检查。
2、检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检查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在规定期限内不配合完成调整和检查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空缺时,对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及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低分数。若总分相同,则采用考核结果。资历较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顶替人数不超过1人),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及聘任
1. 经考察,考察合格者为录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局。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发现不合格导致空缺的,不再填补。
3、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单》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人事程序。
4、所有员工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合格者,正式录用;未通过者,将被取消资格。
5、员工无故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视为放弃。
7. 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材料,也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二)对本次招聘中涉嫌违纪违规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对恶意干扰注册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任职资格的,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请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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