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事业单位招聘5304名工作人员公告及岗位计划

2025-02-22 8:06:31 经验分享 admin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 号)等规定,现对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岗位

2025 年,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数量为 5304 名,其中区直单位招聘 916 名,地级市招聘 1176 名,县(市、区)及以下招聘 3212 名。具体的范围和条件等内容,可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1)。

实行自主公开招聘规定的事业单位,其招聘公告分别在宁夏公共招聘网()以及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 )。

请及时关注事业单位门户网站、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以及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网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责。

年龄一般在 1989 年 2 月 14 日之后出生且到 2007 年 2 月 14 日为止,为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部分岗位的年龄要求是 30 周岁以下或者 40 周岁以下,个别岗位的年龄放宽到 45 周岁以下。

具备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在报考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时,必须要体能测评合格。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5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1)中的招聘岗位要求,且具备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招(录)聘过程中,若被认定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并且该行为已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仍在记录期内;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0.现役军人;

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 年 2 月 19 日(星期三)9 点开始到 2 月 25 日(星期二)18 点结束这段时间,应聘者需要在这个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2 月 25 日 18 点的时候,报名系统会准时关闭。

(二)报名程序

应聘者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一览表以及报考指南等内容。通过阅读这些资料,他们能够了解并熟悉公开招聘的政策及要求,进而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

应聘者访问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然后点击该网首页的“网上报名”。之后选择“2025 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

注册时需准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要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登录报名系统,接着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然后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且自动生成的照片,关于上传照片的格式具体要求可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 2)。可直接进行登录

应聘者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以利于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应聘者需对填报的信息保持真实、准确且完整。若伪造或涂改报名材料,亦或报名材料及信息存在不实情况并影响报名审核结果,那么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倘若因个人原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能享受加分政策,便不再予以加分。对于属于不得应聘情形的人员,对于恶意注册报名的人员,对于扰乱公开招聘报名秩序的人员,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若涉嫌违法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隶属关系负责。当有关专业需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进一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所需专业要求时,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岗位一览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主管部门或单位来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在附件 1 和附件 3 中可查看。资格初审单位要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后的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应聘者需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 1 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网站去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 1 个报名日报名的应聘者,应当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信息若未提交,或者虽已提交但未通过资格初审,那么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如果未通过资格初审并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就视为放弃;要是已通过资格初审但还未办理缴费手续,就可以书面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接着让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之后便可改报其他岗位。如果应聘者在最后 1 个报名日提交报名信息,然而由于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会对其进行审核“未通过”的处理。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之后,应聘者便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这就意味着其放弃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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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合格后,在 2025 年 2 月 19 日 9:00 至 2 月 27 日 24:00 期间可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 100 元报考费。逾期未缴费的,就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贫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需在 2 月 25 日 18:00 前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费”中办理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详见附件 2。

缴费成功或者免缴费手续办结之后,报名结果就会被正式确认,并且不能再对其进行调整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期间,应聘者可在报名系统“选择职位”步骤查看本岗位动态报名人数。2 月 20 日至 2 月 26 日,各岗位报名情况每天上午 10:00 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集中公布,以供应聘者参考。请应聘者先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然后尽早报名。若后期过度集中报名,导致网络拥堵、延迟影响报名结果,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包括“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退役军人、残疾人的岗位;特殊行业、紧缺专业、学历层次要求高的岗位;县乡基层岗位若达不到 3:1 笔试开考比例的,能够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审核通过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如果报考岗位被取消,那么应聘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果没有改报,就视为自行放弃,并且报考费会退还本人。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类别

事业单位笔试科目有五个类别。分别是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被划分为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两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被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笔试科目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 150 分,《综合应用能力》也为 150 分,总分是 300 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于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统一进行: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依据准考证来确定。在笔试前的一周内,应聘者需要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准考证的下载和打印操作。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如果应聘者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丢失了准考证,从而对参加考试造成影响,那么这种责任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三)笔试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2分;

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成绩查询

应聘者能够在 5 月上旬前后登录报名系统。接着,点击去查询“考试成绩”。另外,也可以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

在“个人办事”栏目下找到“人才人事”,再进入“人事考试”,最后在“成绩查询”栏目,可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依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五)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

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需要对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员是根据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按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来确定的。如果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就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由于报考人数少、个人放弃等原因,使得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照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员数量来进入体能测评。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事业编制警务人员的体能测评,并且负责对体能测评进行解释。关于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测评人数比例等相关事项,大家需要及时留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所发布的公告。

体能测评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的通知》(公政治〔2024〕60 号)等相关要求来进行。如果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个项目没有达到标准,那么就被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对于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应聘者,不可以进入到下一招聘环节。10 米×4 往返跑,每人最多能测 2 次;男子 1000 米跑,每人最多能测 1 次;女子 800 米跑,每人最多能测 1 次;纵跳摸高,每人最多能测 3 次。体能测评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由本人独立地、一项一项地完成各项测评。对于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面试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者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依据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 3: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来确定各个岗位的面试人员。并且,笔试成绩(包含加分)如果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就不可以参加面试。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退役军人以及残疾人的岗位,若达不到 3:1 的比例,便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对于特殊行业、紧缺专业、学历层次要求高的岗位,还有县乡基层岗位,倘若达不到 3:1 的比例,可取消该岗位或适当降低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这一事项,对于市、县(区)事业单位,需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确定,之后将其报至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备案,并且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者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对于区直事业单位,要由主管部门进行研究确定,接着报给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网址可查阅附件 3)。

五、资格复审

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就会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此通知明确了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及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等事项。会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来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就可以取得面试资格。如果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那么这些并列人员会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在其门户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

资格复审结束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者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要填写《2025 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且要填写两份。其中一份由应聘者留存,另一份则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留存。

六、面试

区直事业单位的招聘面试由其主管部门来负责组织实施。各地级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则负责集中组织实施市本级以及所辖县(区)的事业单位招聘面试。

面试可以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也可以用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对综合素质进行测评,其中包括对综合分析能力的测评,对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的测评,对处理人际关系能力的测评,对应变能力的测评,对逻辑思维的测评,对言语表达能力的测评,以及对举止仪表的测评等要素。半结构化面试除了测评综合素质之外,主要会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技能,以及技术水平。测评可以根据岗位需求的实际情况,采取专业能力笔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方式来进行。

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根据实际以及岗位需要来确定面试方式。这种面试方式至少要提前 5 日通过其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告主要是明确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同时,还会明确各种面试方式在整个面试中所占的分值比例等内容。并且会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面试总分是按照 100 分来计算的。如果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那么就会被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当天,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在其门户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七、考试总成绩

其他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是:笔试成绩[含加分]除以 3 后再乘以 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 50%;中小学教师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是:笔试成绩[含加分]除以 3 后再乘以 4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 60%。区直主管部门或者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够依据各单位招聘岗位的实际需求,对招聘岗位面试中各类测评方式在面试成绩里所占的比例进行研究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者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来确定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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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类同一岗位若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就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体检人选;倘若面试成绩也一样,那么就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者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某种方式组织加试。

其他类同一岗位有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首先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来确定体检人选;倘若笔试成绩(含加分)也一样,就接着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要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那么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者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的方式组织加试。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也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且会邀请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时也会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体检工作进行监督。

体检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 号)来执行。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则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 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 号)来执行。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各市、县(区)则应当前往所在地级市三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或者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把全部体检项目完成,并且体检费用是由应聘者来承担的。

招聘单位或应聘者若对体检结论存在疑问,在得到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同意后,能够申请进行 1 次复检。复检需安排在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且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果应聘者申请复检,那么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里的所有体检项目都不进行复检。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会被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完成体检,那么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九、考察

考察工作方面,区直事业单位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来组织实施;而市、县(区)的考察工作则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要求,由主管部门或者招聘单位来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实地走访相关地点,审核档案资料,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进行面谈等,以此来广泛知晓考察人选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以及个人诚信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重新核查。

考察时发现应聘者有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的相关情形,或者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亦或是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后,会取消其应聘资格。

(3)在必要情况下,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是可以延长 30 日的。

十、公示及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出来后,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者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去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名单,然后在单位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人民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涵盖招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监督电话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并且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当公示期满且未出现异议时,区直主管部门需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而各市、县(区)则要向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

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是影响聘用的,就不予聘用;若反映的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就暂缓聘用,等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自接到聘用通知起 20 个工作日内)还不报到,就会被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且聘用合同的期限通常不低于 3 年。如果招聘岗位条件中存在最低服务期限,那么招聘单位应当在签订的聘用合同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同时明确违约责任以及相关要求。

聘用人员需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且试用期是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之内的。当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若考核合格,就会正式被聘用;若考核不合格,那么就会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资格复审阶段,若出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情况而导致空缺名额,那么就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在体检阶段,若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会出现空缺岗位;在考察阶段,若应聘者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会出现空缺岗位;在公示阶段,若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且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也会出现空缺岗位。对于这些出现的空缺岗位,将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的规定依次进行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之后,一直到面试结束这段时间内,若出现空缺的面试人员名额,将不再进行递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印发聘用批复文件之日起,所出现的空缺岗位将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提及的事宜,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若有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会及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希望广大应聘者留意关注。

本次招聘的具体政策以及注意事项等都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 2)里进行了详细说明。应聘者一定要认真阅读。《报考指南》和公告有着同等的效力。应聘者在报名时留下的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要是因为电话不畅通而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那么责任由应聘者来承担。

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工作以及处理工作,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以及相关规定来执行的。如果这些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就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的相关人员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也需要回避,他们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本次招聘没有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会举办考试辅导班,也不会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那些假借本次招聘名义来举办辅导班、设立网站以及印制出版物等行为,都和本次招聘没有关系。请广大应聘者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的电话是 0951 - 12333 ,在区内可以直接拨打 12333 。招聘单位以及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在附件 3 中可以查看。

技术咨询电话分别是 0951-5099130、0951-5099131 以及 0951-5099163

举报电话:0951-5099068、5099016

接受政策咨询的时间是报名期间上午 8:30 到 12:00,接受技术咨询的时间也是报名期间上午 8:30 到 12:00;接受政策咨询的时间在下午 14:00 到 18:00,接受技术咨询的时间同样在下午 14:00 到 18:00。

初审:杨瑞芳

复审:宋启凡

终审:金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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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条评论
  • DeepDiver342025-08-22 00:35:45回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大规模招聘,计划于20XX年招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53余千人,此举无疑为有志之士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与机遇!期待优秀人才共创辉煌未来。——评论员张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