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在购买二手车之前加上一个条件,那这个条件必须是使用起来让人安心。那么当消费者在挑选二手车的时候,怎样做才能避免踩到坑呢?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数据表明,2024 年全国的二手车交易量达到了 1961.42 万辆。此交易量与上一年相比,增长了 6.52%。同时,累计的交易金额突破了 1.28 万亿元。随着我国二手车交易量不断地节节攀升,二手车在当下也逐渐成为了消费者进行投诉以及进行法律维权的热点。
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内容是涉二手车买卖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三中院介绍了近年来涉二手车买卖引发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还向二手车交易主体进行了法律提示,并且发布了典型案例,为消费者规避二手车交易风险提供了一份“避坑指南”。
01
[id_264589003]
发布会上,北京市三中院的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强进行介绍。2021 年到 2024 年期间,该院受理并审结了涉二手车买卖而引发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共 82 件。案件数量整体呈现出上升的态势。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主张解除合同并返还购车款,二是主张存在欺诈并要求适用惩罚性赔偿。有 25.4%的案件涉及车辆无法过户,且出卖人或中介不配合过户。
在这些案件里,有 65 件案件是消费者主张解除合同并返还车款的;有 43 件案件是消费者认为出卖人或车商存在欺诈并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有 39 件案件是消费者主张赔偿维权费用及经济损失的;有 23 件案件是消费者主张居间方退还中介服务费的;有 11 件案件是消费者主张违约金或定金双倍返还的。

在消费者认为存在欺诈而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案件里,存在欺诈行为的类型包含故意隐瞒车辆里程数,还有故意隐瞒车辆贷款的相关信息,以及故意隐瞒事故信息,另外还有故意隐瞒车辆零部件等检测信息。在这些类型中,主张因故意隐瞒事故信息而使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数量是最多的,达到了 21 件,其所占比例为 48.8%。
薛强指出,近年来二手车买卖纠纷频发,这反映出以下情况:当前二手车交易流程较为繁杂,且中介人参与率较高;当事人的诉讼预期存在明显落差,调解撤诉率偏低;交易模式的规范性不足,车况认定标准难以统一;中介人从事经销业务,扰乱了经营秩序,增加了交易风险;新能源二手车交易纠纷增多等一系列新的焦点和新的问题。
02
纠纷矛盾点主要源于信息不对称
最后是“拍卖人、委托人未说明拍卖标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买受人有权要求赔偿的案例”。
某汽车销售公司在“退一赔三”案件中,与李某签署了销售协议,将一辆价款为 55 万余元的二手车出售给李某。李某购车后驾驶该车时发现,在行驶过程中存在异常抖动等问题。之后经检测,认定该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李某觉得,某品牌汽车的官方网站宣称具备二手车检测能力,还承诺经其认证和出售的二手车未发生重大损伤。然而,该品牌汽车却隐瞒了案涉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实情,故意将案涉车辆出售出去。李某认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所以起诉要求某汽车销售公司退车退款并支付 3 倍赔偿。
北京市三中院的生效判决作出如下认定:其一,需综合考虑某汽车销售公司的经营范围;其二,要结合某品牌汽车官方网站的宣传承诺;其三,参照案涉车辆的实际车况。基于此,认定某汽车销售公司在与李某达成交易的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情形。这种行为侵害了李某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从而认定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
北京市三中院立案庭副庭长龚勇超强调,要区别界定“欺诈消费者”需支付消费者 3 倍车价的赔偿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赔偿部分损失这两种情况。二者区别的核心在于,要审查经营者的主观故意性以及信息瑕疵的严重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车况问题有可能引发买卖纠纷,金融服务不到位也会导致诉讼。在另一起案件中,购车人张某向第三方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第三方金融机构把款项支付给了某中介公司,该中介公司接着把款项交付到出卖人陈某指定的账户。之后,陈某由于一直没有收到车款,所以将其诉至法院。原来,中介公司的员工周某的妻子是黄某。黄某收到了张某和金融公司转来的车款以及贷款,然而她却没有将这些款项转给陈某。
对此,法院生效判决持有这样的观点:黄某收取涉案车款这一行为,应当被看作是某中介公司的收款行为。如果中介人的员工在操作贷款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给买卖双方带来了损失,那么中介人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03
遇到纠纷注意妥善留痕
北京市三中院立案庭庭长黄海涛针对二手车交易风险提出建议,消费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在购车时认真地审阅合同,按照交车及验收单上的每个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并且要求出卖人提供车辆的维修历史记录。选择正规途径去申请贷款,要与相关主体确认贷款金额、利率标准、服务费用等信息,依据自身情形挑选对应的贷款比例,认真核对贷款合同里的各项收费。出卖人需如实把车辆基本情况和性能缺陷告知他人,若车辆存在抵押、查封、背户车情形或者其他权利纠纷,应当向其他主体明确进行告知,并且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中介人需全面地履行中介义务,要做到勤勉且专业地去核查车辆的状况,同时要如实且全面地向消费者报告所了解到的信息,以此为消费者提供品质更高的服务。
龚勇超提示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需注意留存证据。如果发现车辆有瑕疵,应及时采用公证、录像等方式来固定车辆的现状,同时要留存维修票据以及鉴定费用等损失凭证。
北京三中院立案庭的法官助理沈力提醒道,消费者在提车的时候,要注意全面地查验车辆的外观以及内饰等这些细节。要按照交车及验收单上的每个项目,仔细地进行验收。还得要求出卖人提供车辆的维修历史记录,以此来确保交付的车况和出卖人所承诺的是一致的。与此同时,要保证随车的凭证和文件是齐全的,之后再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对于新能源汽车,必须要着重去核实车辆三电的情况以及质保信息。提车之后,要是发现了车辆的问题,就要赶紧去专业机构进行检验,并且留存相关的证据。在和经营者反馈问题以及沟通解决方案的时候,要留意通过视频、录音等方式把痕迹妥善地保留下来。
此外,消费者在购车时要认真查看合同。若发现有“车辆检测结果仅供协助了解车辆真实情况,不属于售后保障范围”这样的条款,要及时提出异议;若有“汽车一经出售概不退换”的条款,也要及时提出异议;若有“不买保险视为自动放弃汽车三包权益”的条款,同样要及时提出异议;若有“延迟发货属不可抗力不得索要赔偿”的条款,还是要及时提出异议。这些都是免除己方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消费者应当及时提出异议。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家长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但不少家庭...
电视机出现花屏是怎么回事?1、液晶屏故障:一般原因都是屏幕受到敲击...
你是否曾在计划港澳之行时,为办理港澳通行证而感到困扰?别担心,专家/...
怎么正确使用发光化妆镜?局部放大:利用化妆镜的放大功能仔细观察眼部...
它们在内蒙古自治区共同设立了国有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公司于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