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著作权转让涉税问题探析

2024-11-03 0:03:54 转让出兑 admin

1.什么是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所称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书面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以及采用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出版与否,都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 发表权,

(2) 签字权,

(3) 修改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性

(5) 复制权,

(6) 经销权,

(7) 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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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展览权、

(9) 表演权,

(10) 放映权,

(11) 转播权,

(12)信息网络传播权,

(13) 拍摄权,

(15) 翻译权,

(16) 编译权,

(十七)著作权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其中,第1至4项为人身权,第5至17项为财产权。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协议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按照协议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并获得报酬。

个人将著作权许可他人行使时,涉及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个人转让著作权,涉及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财产转让所得。

2、版权转让的增值税问题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第一条第十四项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税收增值税。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说明第二条(财税[2016]36号)中,出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营活动。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但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版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综合以上两项,个人转让版权所有权或使用权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著作权法规定的许可他人使用著作权、转让著作权的行为,免征增值税。

三、著作权使用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问题

(一)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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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专利权、商标权所得。 、版权、非专利技术和个人提供的其他特许经营权。版权使用权的收入;提供版权使用权的收入不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个人向他人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所获得的报酬就是使用费收入。但是,这里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包括以书籍、报纸、期刊等形式使用的特许权使用费。

个人取得著作权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因此该收入全额视为收入总额。

对于著作权使用费,可以按收入的20%作为收入额扣除。

对于版权费,可以扣除支付的中介费。

(2)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稿酬收入是指取得的收入。个人以书籍、报纸、期刊等形式出版或出版其作品。

从著作权的角度来看,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将其作品的著作权以图书、报纸、期刊等形式许可他人使用。个人转让的是其作品的使用权。版权。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不需缴纳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是全额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20%作为收入金额扣除。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30%被视为免税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个人综合所得,应按年纳税。

4.著作权所有权转让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转让有价证券、个人的股权、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房地产、机械和设备。 、车辆、船舶等财产。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法规定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财产权的转让。著作权法规定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财产权本质上是一种财产,其转让属于财产转让。

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 的比例税率。由于版权转让无需缴纳增值税,因此不存在税收减免。

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著作权取得的所得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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