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差价超两千!消费者购高价票,代理商低买高卖引关注?

2025-06-12 19:01:51 转让出兑 admin

通过第三方渠道支付了3357元所购得的机票,其“含税票价”实际上仅为1070元,两者之间的差额高达2287元。

近期,北京市民韩某在澎湃新闻的互动平台“服务湃”上反映情况,称其于11月17日通过航班管家应用程序购买了从北京到深圳的双程机票,随后在航旅纵横应用程序上登录时发现,该次花费3357元购买的经济舱机票,在航旅纵横上显示的“含税票价”仅为1070元。

韩先生在航班管家平台上购买的机票价格为3357元

澎湃新闻的记者经过调查发现,机票的实际支付金额常常超过了标示的票价,这种现象并非个例,之前就有不少消费者表示自己遇到过类似的情况。通常情况下,机票行程单上会明确列出机票的准确价格,然而,许多消费者在购买机票后并不会打印行程单,这样的疏忽给了代理商可乘之机,他们通过“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的方式来赚取差价。正如消费者小张所说。

针对此情况,律师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在机票销售环节,若代理商故意隐瞒票价真相或散布不实信息,故意将票价虚高出售给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超出合理范围的费用,此行为即被视为欺诈。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实施“退一赔三”的赔偿。

1070元的机票,航班管家售价3357元

韩先生透露,在11月17日,他利用航班管家App成功预订了从北京到深圳的往返机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1月29日从北京飞往深圳的经济舱机票价格达到了3357元。购票不久后,他恰好发现有人公开揭露了机票存在价格差异的问题,于是他立刻登录了航旅纵横App的账号,却惊讶地发现价格差距竟然如此之大。

航旅纵横app上显示韩先生的机票含税票价为1070元

韩先生提供的截图显示,航旅纵横App上他所购买的机票“含税票价”为1070元,而这一价格与实际差价竟高达2287元。

第三方订票平台机票差价问题_机票代理资质转让_机票含税票价与实际票价差价

韩先生立刻与航班管家客服取得联系,就2000多元的显著差额进行咨询。客服回应道,公司及其供应商与航空公司之间存在独立的运营和结算模式。这些模式可能导致某些所谓的额外优惠。他们承诺,一旦您支付款项,他们将提供相应的足额报销凭证。

韩先生对此表示难以认同,即便航空公司提供了一定的折扣,也不可能高达2000元以上,而且他所获得的舱位也并不相同。他通过航班管家购买的机票显示为Y舱,然而在航旅纵横上查询到的票号却显示为Z舱。

厦门航空客服指出,Y舱与Z舱均归类于经济舱范畴,不过它们在票价优惠方面存在差异。Y舱实行的是全价票价,而Z舱则提供折扣票价。此外,若进行改签或退票,Z舱的手续费相对较高。

韩先生表示,尽管客服曾保证能够提供报销凭证,然而实际上只能提供发票,而无法提供行程单。行程单上需注明机票的实际费用,因此他们拒绝提供行程单,这也使得他在出差时无法报销机票费用。

韩先生觉得航班管家可能存在欺诈行为,因为机票价格不一且舱位有所区别,他要求退还机票费用,并希望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实行“退一赔三”的补偿。

韩先生表示,在向民航局提出投诉之后,对方于11月22日退还了机票的差额费用,然而对于其他形式的赔偿则表示了拒绝。他指出,航班管家的工作人员曾建议给予额外赔偿200元,但他并未接受这一提议。目前,他正考虑提起诉讼,但这类问题相当普遍,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往往面临重重困难。

多个订票平台被投诉“低买高卖”

对此情形,12月8日,澎湃新闻的记者联络了航班管家。该平台的工作人员表示,作为第三方订票服务,航班管家并不存在从中赚取差价的情况,“机票价格是会随时间而波动的,差价可能是由于出票时机票价格变动,亦或是系统出现异常所引起,这一问题需要我们与航空公司进行确认”。

关于舱位事宜,该工作人员指出,通常情况下,旅客所购买的机票若是何种舱位,所获得的舱位也将是相应的,对于消费者所提出的问题,需先进行核实反馈,并且承诺“稍后将为用户提供答复”。

韩先生的经历并非孤立现象。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众多消费者反映,在第三方订票网站购买机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往往超过了行程单上标注的票价。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携程、去哪儿网、飞猪等知名第三方订票平台,社交媒体上同样充斥着消费者关于通过第三方平台购票价格过高的爆料。

用户小张透露,2023年8月,她在飞猪平台成功预订了南方航空的机票。完成购票后,航旅纵横App随即推送了出行提醒。令人不解的是,小张在飞猪上支付的机票价格为706元,然而在航旅纵横App上显示的含税票价仅为460元,两者之间相差246元。

小张提到,他向南方航空索取了行程单,上面同样标明了票价为460元。他指出,行程单上会明确写出机票的实际价格,然而,许多消费者在购买机票后往往不会打印行程单,这就让代理商有了“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赚取差价”的机会。他强调,大家在出行时务必留意机票的真实价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机票代理资质转让_机票含税票价与实际票价差价_第三方订票平台机票差价问题

Fedup航空纠纷投诉处理平台已接手处理了两万起以上的投诉或咨询。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机票价格会随着市场变化而变动,这通常发生在机票尚未售出时,价格会根据供需关系进行调整。然而,一旦消费者提交了预订,系统后台的数据便会立即锁定座位和价格,此时价格不会再出现波动。

该负责人指出,消费者所提的大部分抱怨集中在这一点上,即在预订确认后,价格不会出现变动。

有用户向澎湃新闻反映,他们在发现机票价格出现差异后,向第三方订票平台提出“退一赔三”的诉求,却常常遭遇拒绝,“这些平台普遍拒绝赔偿,最多只退还差价,甚至有的连差价都不愿意退还”。

律师:代理商“低买高卖”构成欺诈

代理商以超过机票原价的价格销售机票是否涉嫌违法?

邢鑫,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兼律师,在分析中指出,若机票代理商在销售过程中,其标价超过了航空公司的实际票价,这一做法便触犯了《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的第十四条。该条款要求代理商必须保证电子客票行程单上的票价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一致。若代理商未能做到这一点,他们将不得不对旅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情况严重时,民航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代理商停业整顿,甚至吊销其经营许可。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引发税务部门的深入审查。

中国民用航空局曾经发布了《关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相关问题的通知》,在这份文件中,对于禁止销售代理公司在客票之外额外收取服务费用,有明确的规定。“尽管这份《通知》属于规范性文件,而非立法性文件,但它对特定领域或行业内的行为提供了指导和规范,并且对相关方面具有普遍的约束效力。”

邢鑫提出,若代理商在售票过程中设定的票价超出实际票价,并且超出的金额不属于航空公司规定的费用范畴,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能触犯了相关条款。

邢鑫指出,若代理商在售票环节中,故意隐瞒票价实情或散布不实信息,将票价高于实际价值的机票推销给顾客,导致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更高的费用,此种行为便构成了欺诈。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若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便有权向其主张赔偿,以弥补自身遭受的损失。具体来说,消费者可获得的赔偿金额是其支付票价或服务费用的三倍。故此,对于购买了高价机票的消费者来说,一旦遭遇此类欺诈情况,他们便可以提出退一赔三的诉求。

邢鑫指出,消费者在维权方面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消费者可以提出因代理商的欺诈行为导致合同失去效力,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取消该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同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要求代理商支付相当于实际支付价款三倍的赔偿金;其次,消费者还可以要求代理商退还多收的差额,并索要实际支付金额的三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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