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中,一种新型的诈骗方式自2012年悄然兴起。
不法分子借助58同城、赶集网等线上渠道,散布不实的二手车广告,伪装成演技派,先骗取定金,再逐步诱导受害者转账,包括购车尾款、送车费和牌照费等费用。自2014年开始,这些不法分子又采用改号软件,对诈骗手段进行迭代,导致全国范围内均有受害者上当。
这类涉及二手车交易的新型犯罪案件已被披露的实例非常多。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51份相关判决书,统计显示,最终被判刑的诈骗分子总数达到184名,判决文书所载的受害者人数超过200名,涉案金额将近千万元。
这种类型的犯罪活动近年来变得越来越猖獗。二零一八年二月,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一个三十七人犯罪集团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该团伙采取企业式组织架构,进行集团化操作,使用统一的说辞,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骗取了超过百万的金额。
典型套路:发布虚假二手车信息,从订金开始骗
奥迪A4,二手,售价13200元。
河南尉氏有位名叫翟斌(化名)的当事人,在翻阅58同城页面时,发现一则价格出人意料的卖车广告。
他接着联系了对方提供的号码,不曾料到因此卷入连续的骗局,所谓卖方从预付金到最终款项,包括车辆交付和注册登记等环节,全都对他实施了欺诈。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5年9月1日,他在58同城网上发现“恒昌套牌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售卖一辆价格很低的奥迪A4轿车,于是他联系了页面提供的联系电话,一位男士接听了电话,表示奥迪A4很抢手,要求他先支付600元作为保证金,过6天之后,如果买家把购车剩余的款项也转给对方,就把车直接送到他位于尉氏县的住处,他听信了对方的话,又转账12600元。事情还没结束,商家又索要4000元,声称是提供车辆和办理牌照的服务,到了这个地步,他才明白自己被欺骗了。
那个所谓的“卖家”,当时正位于遥远的长沙市出租屋里面,借助“说辞”一个接一个地诱导他。他不仅没去过尉氏那个地方,售价13200元的奥迪A4车也完全是假的。直到2015年11月4日,警方在天心区某个小区里将嫌疑人刘某抓捕了。经审理确认,刘某某采用如出一辙的行骗伎俩,先后欺骗了十七位当事人,这些受骗者分布在中国九个省份,包括河南、河北、四川、云南等地。
这是澎湃新闻检索到的五十一份裁判文书里,展示的一个常见诈骗案例。
这51份裁判文书揭示的诈骗手法极为雷同:不法分子在网上搜寻汽车照片,借助美图秀秀之类的软件进行图像处理,随后将修改后的图片上传至58同城、赶集网、汽车之家等平台,伪造出售二手车的广告信息,并附上联系方式,耐心等待潜在受害者主动联系。每当有人拨打电话咨询购车事宜,便依照预先设计的说辞,逐层诱导对方转账汇款。

山西昔阳县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里,被告刘某波在诈骗过程中,一人扮演两个角色,手段十分狡猾:他先告知受害者,让送车的师傅直接与他联系,接着打开音乐,模仿车内环境,同时用另一部手机号以送车司机的身份,压低嗓音给受害者打电话,并告知对方,所送车辆即将驶出高速公路。稍后,受害者联系了原先那个电话号码,他假装司机已经抵达,要求对方支付剩余车费21800元。紧接着,他查询账户余额,确认21800元已到账,马上指使同伙去提现。接着,他又假扮司机,向对方索要了6800元车牌费和1000元劳务报酬。受害者希望与他碰面,他上网查找了昔阳县的一些地址,又借助定位设备输入地名来模仿系统指引的音效,目的是让对方相信他已抵达昔阳县。
诈骗分子并非仅限于发布廉价二手车广告来骗取少量钱财。2016年7月,周某平与来自云南的两名同伙,以湖南娄底某小区为据点,在网络上发布了一条关于“凌志570轿车,售价75.22万元”的虚假广告。他们以此骗取了来自新疆乌鲁木齐的一位受害者,共计20.8万元。
受害者肖先生表示,对方自称姓刘,车辆登记在四川省阿坝州,双方商议后,他得知可以将车过户到内蒙古宝昌县,并且约定在河北省张家口市交接车辆。8月4日,他前往张家口,8月5日上午10点,刘先生打电话告知车辆已抵达,要求他转账支付购车款中的20.8万元。他转账20.8万元后,对方便不再接听电话。他只知道“刘先生”是南方口音。
骗子周某平承认,行骗当天,他坐在车内拨通受害者电话,同时借助手边配备的无线网络设备,核对对方提及的车辆交易场所,仅通过几次通话,就成功骗取了二十万余元。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经统计相关51份判决文书,此类二手车诈骗案中已有184名罪犯被定罪,判决书所载受害者数量超过200位,他们分布在全国多数省市与地区,涉案总金额将近千万元。
套路升级:用神秘改号软件,冒充买车人指示付款
澎湃新闻报道,经过统计,在51个案例中,有34个案件在裁决文书里明确指出,诈骗行为是通过在58同城和赶集网发布虚假二手车销售信息来实施的,另外有17个案件则说明,犯罪行为是通过百姓网、汽车之家、微信公众号以及互联网等渠道发布虚假信息来进行的。
经过对犯罪经过的研究,澎湃媒体揭示,这种欺诈在2014年产生了一种新的诈骗手法,就是刊发不实的二手车广告,骗取受害者注意,接着借助伪装来电软件,欺骗购车者的朋友,让其转账至不法分子的账户。
改号应用,别称手机号码伪装工具,通过互联网IP切换,使拨出的电话,在对方手机或座机上呈现为指定号码,属于一种创新功能程序。
借助这款应用,不法分子利用让购买者前往实地查看车辆的方式实施更隐蔽的欺骗行为。他们经常叮嘱购车者必须再邀请一位同伴,两人一同前往。等购买者到达现场,其中一人会负责验车,另一个人则前往银行周边等候付款。双方约定,若验车人看中车辆,打款人需立即致电通知转账,以免车辆被其他人抢先购买。受害者与同伙抵达约定场所后,诈骗者冒充车主,持续与看守车辆的受害者通话,造成其电话无法接通,接着借助改号工具,把作案手机号码改成看车人的联系方式,然后拨打等候转账的受害者的电话,声称车辆已选定,以此诱骗对方将款项转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51个案例里,将近四成案例指出诈骗分子使用了“改号软件”,另外一些案例还表明诈骗分子安装了能让声音模仿受害者的魔声软件。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里,一名来自双峰县、曾因诈骗被判刑的男子王某松,利用变号软件,在2016年3月至8月这短时间内,无需外出,便使得全国二十个地级市的五十六名受害者,总计向其转账七万七千二百元作为“购车费用”。
套路背后:夫妻、父子同上阵,犯罪呈集团化

澎湃新闻梳理裁判文书发现,二手车诈骗套路兴起于2012年。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里,2012年3月到8月这段时间,被告刘甲甲在58同城、赶集网这些网站上刊登了不实的二手电动车出售广告,还利用买来的电话卡和变音工具联系受害者,骗取了20位受害者的钱,总共是22530元
自2014年开始,新型的欺骗手法在全国各地迅速蔓延。与此同时,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也在不断变化,从最初独自行动发展到家庭成员共同参与,从师徒间的传授学习转变为雇佣帮手,甚至形成了分工细致的工作室和集团式经营模式。实施犯罪的位置也从最初的网吧转移到了租赁的房屋内。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项裁决显示,被告余某与刘某芬共同策划,通过承诺提供薪酬福利、食宿保障及业绩提成等优惠条件,成功吸引被告周某、黄某、阿良等人员加入,并租用了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的一处住所,于2015年3月下旬至4月10日这短短二十多天的时间里,实施诈骗活动骗取了18万元人民币。
娄底市双峰县审理的一起案件里,被告谢某芳承认,她与丈夫及儿子共同实施诈骗活动,她专门负责在家人诈骗得款后提取现金。其子王某鑫表示,他和父亲各配备一台装有群发软件的电脑,用来散发诈骗广告,一旦有潜在客户,两人便分工合作实施诈骗,他负责安排车辆接送,父亲则扮演汽车销售的角色。
在湖南长沙岳麓区法院2018年2月审理的一个案件里,涉案诈骗人员多达37名,他们组成了一个组织严密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这个团伙内部设有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和负责取款的行动小组,同时还设立了多个核心作案单位,包括“胖子”运作中心、“阿明”运作中心、“献妹子”运作中心、雍翠盈峰运作中心、“军哥”运作中心,以及一个技术支持部门,该部门特别注明不提供零食供应。这个犯罪团伙拥有一支规模庞大的基层销售人员队伍,他们采取广泛撒网的方式,在58同城、赶集网等平台上发布众多虚假的二手车销售图片和文字内容。
根据裁判文书内容,在被害人询问购车事宜时,驻店销售依照既定流程声称车辆属于走私品或罚没车辆,并承诺可办理牌照且送至客户所在地,以此获取信任;随后通过银行转账收取小额预付款,并将客户资料转交犯罪集团头目谢某鸯;谢某鸯以指定提车地点为由,要求被害人最多两人一同前往约定位置,接着以一人看车、一人办理转账为由将两人分开;然后拨打电话使看车者手机处于占线状态,其他同伙利用改号软件诱骗在银行等待转账的被害人进行汇款,随即专门的取款小组立刻赶往附近银行自动取款机,将赃款取出。
岳麓区法院经过审理,确认,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期间,谢某鸯带领的诈骗团伙共实施诈骗行为28起,拨打电话超过4万次,骗取金额总计101万余元。法院在一审中认定谢某鸯等人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十四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人缓刑三年,同时处以五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专家解析:这种诈骗破绽其实很多
网络环境具有虚拟性,利用此渠道进行二手车欺诈更为容易,不过只要具备基本的风险识别能力,就能察觉许多漏洞。对于这种不断被模仿的骗术,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的颜龙律师指出,以这类诈骗案件为例,许多卖车者声称车辆是走私车或罚没车,然而稍微有点见识的人就会明白,这类车的处置通常不会在网络平台如58同城上直接出售,一般都会有一套规范的拍卖程序,通过拍卖通知或对公账户等途径,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购车时,卖方要求看车和付款分开进行,这种做法明显不符合常理,买车者需特别注意,避免上当受骗,尤其是不见面就要求支付预付款,或二手车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的情况,更应提高警惕,颜龙提醒道,网络购买二手车风险很大,其中最常见的就是“预付款诈骗”,通常情况下,在了解不充分的情况下被要求缴纳押金或定金,很可能存在陷阱,切勿轻易转账。
颜龙提出:购买者要增强防范意识,网络上的车况信息要仔细查证,可以咨询有经验的人,或者通过正规平台,每一个正规平台底部都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登记标识,点击后能查到该平台的登记信息,有些诈骗平台虽然也有经营性网站登记图示,但点击后无法进入;一定要先实地看车,再讨论交易细节。购车时查验车辆,务必做到核实身份、核对人员、确认车辆:核对二手车的《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养路费》和《车船税》,看这四本证件的信息是否与车主的身份证件、单位资质、企业证明等资料相符;尤其要关注《养路费》的缴费期限;核对车牌的登记时间、年检期限、车主信息、车辆类型等是否吻合;比对车牌号、发动机序列号、车架识别码,确保这些编号与四证记载一致;同时审阅车辆的维修档案和保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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