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兴区春泽园的居民徐晨(化名)提出情况说明,二十年前,他通过北京优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优龙公司”)购置了春泽园的一处房产,当时双方签署了《房屋合同书》。但近期,在准备转让该房产时,不动产登记机构通知他,无法办理正常的产权转移手续。
对于此事,大兴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人员回应称,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但具体细节目前无法透露。
事发:部分业主持有房产证,却无法办理过户
回想购房历程,徐晨向新京报记者表示,2004年6月,他同北京优龙公司签署了《房屋合同书》,购置了春泽园一处面积大约146平方米的住房,交易价格总计约43万元。2005年12月16日,大兴区建设委员会授予他《房屋所有权证》。
新京报记者根据徐晨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内容得知,这一证件由住建部负责监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是签发单位,房产位于大兴区春泽北院,性质属于个人所有,规划功能为居住用途。
徐晨买下春泽园的房子后,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受访者供图

近期,我在转让这处房产时,不动产管理机构告知我,该房产无法完成标准的产权转移手续。徐晨谈到,不仅自己办理过户时遭遇阻碍,一位同住区域的居民在卖掉自家房产时,也面临同样困境。具体来说,即便房产已经售出,也无法获取新的房产所有权证明文件。
徐晨透露,一些业主在了解到房产无法转让的情况后,纷纷向大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询问,结果都被告知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同住春泽园的罗岩(化名)也正为自家房产无法顺利办理过户的事宜而烦恼。他手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却不知为何不能正常办理过户手续。罗岩(化名)和其他业主一样,带着这个困惑,通过拨打12345等热线电话,进行了咨询和投诉。
疑点:春泽北院小区1-4号楼涉嫌占用集体用地?
9月28日,罗岩接到北京12345的反馈,大兴区确认:他的房子在春泽北院1号楼,那块地是集体所有,依照《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受理他的登记申请。
另有一位春泽园的房主也收到了12345的回音,大兴区方面称:经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查证,春泽北院小区的1-4号楼位于丰台区花乡街道,此小区的1-4号楼用地归属存有分歧,有迹象表明是侵占了集体土地。现在,关于这个社区1-4号楼疑似侵占了公共用地的情况,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区局正在努力处理中,暂时无法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书。
为了弄清这件事是否与北京优龙公司存在关联,新京报的记者依据工商登记系统提供的号码,多次尝试联系该公司,然而对方始终表示“并非北京优龙公司”。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指出,可以肯定的是,相关业主已经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此证件由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签发,是受法律保障的合法房产证明,具备真实性与有效性。基于此,私人所有的住宅本应能够顺利进行交易,像春泽园业主所遭遇的类似情况实属罕见。若春泽园小区因涉嫌侵占公共土地而无法正常交易过户,便需对土地招拍、建设过程、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等所有环节展开审查。
进展:大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在处理中
十月二十七日,为再次确认相关情形,新京报方面联络了大兴区不动产登记部门,该部门职员回应称,事件目前正进行中,细节信息暂时无法提供。
接着,新京报的记者联系了大兴黄村镇人民政府的一个部门,那个部门的人说,那个春泽园小区确实在他们管理范围内,他们确实收到过类似的投诉,现在他们没办法处理这个事情,收到的投诉都转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处理了。
春泽园所在的明春西园社区有关负责人称,在召集各方进行协商会议期间已经清楚表明,所提及的情况与该小区的建设单位毫无关联,建设单位建设春泽园住宅区的流程完备,并无任何违规行为。
那位负责人继续说明:关于春泽北院1-4号楼不动产登记的事务,各相关方在10月14日午后举行了一次专门会议,向业主们通报了相关情况,指出不动产权证书是官方授予,具备法律效力;因系统出现故障,导致过户流程目前无法进行;具体的系统故障会向上级反映,争取尽快处理,处理进展将立刻告知大家。
王佳红律师表示,依照惯例,房地产项目要办产权证,必须先具备五种证件。假如开发商是原因,造成“占用集体土地,导致转卖后的房产证无法办理”,那么有关方面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倘若不动产登记中心系统出了故障,暂时办不了房产证,相关部门需迅速协调处理,业主们可以稍作等待。倘若系统登记难题持续得不到处理,相关机构便有义务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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