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役军人或非2024年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申请人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婚姻关系或者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申请对于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位,以及《职业生涯》《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的职务回避;
4、按照2020年3月13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的,受聘于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满3年的人员2025 年 6 月 30 日起的在职(注册)人员;
5、2025年6月30日前新录用、工龄不满5年的公务员;
6、有其他规定(含明确协议)禁止辞退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国家、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录用。
(三)相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4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同期在国(境)外毕业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确定工作单位,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同期在国(境)外毕业并完成学历认证但毕业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可申请职位2024届毕业生。
从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并于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具有学士学位并通过住院医师培训的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治疗。 、中医硕士研究生待遇一视同仁。住院培训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验,服务期满后2年内并考核合格的,可报考2024届毕业生的岗位。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后一年内服义务兵役的,可报考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2、在大陆取得全日制普通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申请时应遵守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
资格中设置“专业”的参考目录是《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其中还包括一些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实由院校和院校开设的专业。大学和公共机构需要。
三
招聘程序
(一)注册程序及要求
1. 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付款确认均通过互联网同时进行。
注册网址:
(打开网址向下滚动至“人才团体考试报名系统”端口进入,或直接登录:8989/jnksbm)。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0日9:00-2025年1月3日15:00。
2、资格初审
人才集团将根据本公告,参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根据设定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
资格预审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00至2025年1月3日16:00。
3、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提出异议和答辩时间:2024年12月30日、9:00-2025年1月3日、9:00-12:00、14:00-17: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2月30日9:00——2025年1月3日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申请人可前往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才组声明。联系方式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招聘咨询电话”。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不得申请其他职位。报名期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报考其他符合资格的职位。
6. 付款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应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付款确认时间:2025年1月3日18:00-2025年1月6日18:00。付款相关问题请联系人才团。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付款确认的,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网上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 减少(取消)计划
每个岗位笔试比例原则上为1:3。对于用工急需、竞争确实困难的岗位,经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若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招聘计划将相应减少或取消。
报名完成后,申请取消职位并成功缴费的应聘者可于2025年1月10日10:00-12:00联系人才组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未能成功报名的申请人,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报名费。
8. 准考证打印
笔试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网上缴费的人员,须在笔试前按照笔试通知的相关要求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申请人相关要求
(1)您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及相关要求,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申请表中填写的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并应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和考试资格。
(二)报名及上传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及学位证书。已获得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证明;
③如应聘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岗位的工作经历,需补充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④本人近期未戴帽子的证件照一张;
⑤ 所申请职位所需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网站相应位置。
(三)报名仅限一个招聘单位一个职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办理登记时,必须使用登记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二)审查方法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部分求职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所有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考试方式及分数计算方法请参见《岗位信息表》。
笔试和面试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人才集团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区事业单位,并按照程序向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考试计划的组织实施。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材料、考试大纲和辅导用书。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已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迟到者自行承担责任。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结果将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上公布。申请人可登录查询。
2、资格审查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的60%。笔试合格者中,按照该职位实际招收人数的相应比例(与考试比例相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人才组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已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以及其他排名较高的应聘者,请在结果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公开,以便人才组通知资格审查或更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上或未能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须由候选人本人参加。考生须按单位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在国外(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须提交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备查。
审核通过者将进行面试。复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审核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人才组提出声明。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 面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试中心参加面试。未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不设竞争的岗位,面试中每项测试(含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及格分数占考试总成绩的60%;已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含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各次考试及格分数线为本次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结果将当场告知应聘者。护理岗位结构化面试未通过者,无法进入技能操作阶段。
(三)体检及检查
考试结束后,人才组根据面试合格候选人中的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人才组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组织考试。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工作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如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请参阅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需要现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必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您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对申请复查的申请人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四)宣传就业
人才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等。学校、当前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种成绩、总分、排名等。
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任职资格的,人才集团可取消其任职资格,重新申请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名单公布后一年内委托。
对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人才组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区委办公室针对发布的岗位备案存储利用计划。人才集团根据备案结果与其签订劳务(劳务派遣)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各级财政安排人员资金保障,区社保中心受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服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给予固定职务和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就业资格,终止劳动(劳务派遣)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登记及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在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任人选公示影响录用、拟任人选明确放弃聘任或其他原因导致拟任职位空缺,如该职位需要填补,人才组可报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通过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劳务(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后不再填报。
四
工作纪律
报考人员在报到、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者入职后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违纪处分处理规定》的规定,视为违纪违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根据具体情况和情节严重程度,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部令第35号)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用人单位负责人与公开招聘人员是否与应聘者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亲婚姻关系以及其他必须避免的亲属关系,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性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
招聘咨询热线
南京江宁人才集团:025-87176179
南京江宁中医院:025-87155123
南京江宁医院:025-52087071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2136981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六
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25-52136981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报名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南京江宁人才集团负责解释。
附录
南京市江宁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非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江宁人才集团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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