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中介公司隐瞒泡水车事实被起诉

2025-03-22 8:08:07 车辆买卖 admin

3 月 15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 8 个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典案例予以发布。澎湃新闻()留意到,周某起诉某中介公司故意隐瞒“泡水车”事实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被选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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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介公司是从事汽车租赁和销售等业务的公司,据介绍得知。周某在网络平台上看到某中介公司发布的一台二手车销售推介视频,视频里该公司表明该车不是“泡水车”。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周某与某中介公司签订了《车辆收购(买卖)协议》。车辆交付之后,周某发现座椅存在生锈痕迹。通过询问某保险公司,他得知在 2022 年 6 月 3 日,案涉车辆发生了“进水,本车损”的事故。对此,某中介公司予以否认。经检测确定,案涉车辆是泡水车。于是,周某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并且让某中介公司退还购车款,同时支付购买价款三倍的赔偿金。

一审判决仅对周某解除合同、退还购车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周某提出上诉,请求改判使其全部诉讼请求都能得到支持。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某中介公司在案涉车辆的宣传、试车、协商价格、签订合同以及提车等一系列相关过程里,都没有将车辆泡水的情况如实告知给周某。某中介公司提供商品存在欺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周某具备要求其“退车退款”以及支付购车款三倍赔偿金的权利。最终改判满足了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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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院认为,该案具有典型意义。消费者对汽车消费越来越理性、个性化,环保意识也在提升。在此背景下,二手车消费逐渐成为重要的汽车消费方式。二手车经营者在进行交易时,应当向买方如实提供车辆的相关重要信息,比如使用情况、修理情况、事故情况、检验情况,以及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等,这些信息涉及车辆的安全性能和价值。若不提供这些信息,就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本案中,某中介公司在整个销售过程里,故意将车辆因泡水事故而进行过重大维修的情况予以隐瞒。这种行为已构成了消费欺诈,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该判决坚决对二手车交易中的不诚信行为说“不”,还引导二手车交易经营者能够积极主动地披露二手车的相关信息,这有利于净化二手车的市场环境。同时,二手车消费者在购车时要仔细查看车辆重要信息,要了解车辆重要信息,这样能避免消费纠纷,从而获得满意的购车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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