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李某离婚后车辆过户纠纷:车辆归属及购置款支付引争议

2025-05-12 19:02:35 车辆买卖 admin

案情回顾

王某与李某原本结为夫妻,然而由于感情出现裂痕,他们在2023年8月达成一致,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离婚过程中,他们共同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其中明确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涉及到了一辆登记在李某名下的轿车。这辆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通过售后回租的形式,从某租赁有限公司那里获得的。离婚协议中规定,王某应获得车辆所有权,而李某需承担车辆贷款的偿还责任,即车辆租金,并在贷款全部结清后,协助王某完成车辆过户的相关手续。自离婚协议生效后,李某已将车辆交予王某,供其占有和使用。

李某离婚后未依照协议规定归还车贷,结果车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于是,王某向兴庆法院提起诉讼,索要李某支付31万元以上的车辆购置款。李某在答辩中提出,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租赁公司,他仅拥有使用权,这辆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图源网络

裁判理由

本案例的争论核心集中在,李某是以“售后回租”的模式从租赁公司获得涉案车辆,那么在租赁期间,这辆车是否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经法院审理判定,李某与租赁企业签署了《融资租赁协议》,该协议规定在贷款完全偿还之前,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租赁企业,所涉及的车辆是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获得的,李某仅拥有车辆的使用权,而车辆的所有权则属于租赁企业。依据离婚协议内容,李某需在贷款全部结清后协助王某完成车辆过户,此条款被视为“附条件权利”,若条件未达成,即贷款尚未还清,王某便无权要求车辆款项,其诉求亦与协议规定不符。因此,一审法院未对王某的诉讼请求给予支持。王某对此判决不服,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后,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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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将自有的物品出售给出租方,随后依据融资租赁协议,再将该物品从出租方那里租回,这种方式被称为售后回租,它属于一种独特的融资租赁形式,兼具融资和物品租赁的双重特性。在售后回租的运作模式下,尽管车辆已登记在承租者的名下并实际由其使用,但其所有权实际上已经归属了融资租赁公司。只有在租赁期限到期并且承租者全额支付了所有款项(或者满足了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之后,车辆的所有权才有可能重新归属承租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如工资、房产、汽车等,原则上应被视为共同财产。财产的所有权归属是确定财产属性的关键因素,若汽车的所有权未变更至夫妻任何一方的名下,则通常不将其视为共同财产。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需就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并不得擅自分割他人的财产。

在本案中,车辆租赁的期限跨越了双方的婚姻生活,在此期间,车辆的所有权归属于融资租赁公司,通常不会被视作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离婚时,这类车辆无法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然而,租金的债务却有可能被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若租赁期满后,车辆的所有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至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该车辆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所有权在离婚后转移,则可能会视为个人财产。

法官强调,在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必须清晰界定财产的分配及执行条款,财产分配的协议应遵循合同的相关规定,带有条件的条款必须在条件实现之后才能执行,从而减少可能出现的法律争端和风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在第二百二十八条中规定,若在动产物权转让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使得转让人仍保留对该动产的占有权,那么,相应的物权变动将自该约定正式生效的时刻起开始实施。

第七百三十五条 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系指出租方依照承租方对出售方及租赁物品的挑选,向出售方购置租赁物品,并将其提供给承租方使用,而承租方需支付相应租金的协议。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指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以下财产,应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并应由双方共同享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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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于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除非本法规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所列情形。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的离婚情形中,夫妻双方需协商处理共同财产;若协商不成,则需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依照优先考虑子女利益、女方权益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夫或妻所拥有的权益,理应依照法律得到妥善的维护和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融资租赁合同争议案件所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承租人若将自有的物品出售给出租方,随后又依据融资租赁协议从出租方那里租回该物品,法院在审理时,不应仅仅因为承租人与卖方为同一主体,就判定这种交易不构成融资租赁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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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条评论
  • PurpleHaze142025-12-25 01:46:21回复
  • 王某与李某离婚后车辆过户纠纷凸显了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复杂性,特别是涉及车辆的归属及购置款支付问题需双方明确,解决此类争议应以婚前协议和法律规定为依据确保权益不受损害。#婚姻中的财务纷争需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