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二手车需留意电商平台售后服务,海淀法院发布案例提示

2025-08-09 12:06:41 车辆买卖 admin

网购二手车 留意电商平台售后服务

二手车网络交易中纠纷不断,平台在追求效率的过程中忽视了诚信建设;海淀法院通过发布案例给予了警示。

消费者在二手车市场挑选车辆。近期,众多二手车买卖活动转向了网络平台,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诚信难题。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该二手车行驶里程已显示为4.9万公里,然而检测结果显示,在交易前半年,其行驶里程已增至9.8万公里。因此,某二手车电商平台因欺诈行为被法院判决赔偿10万元。

临近“3·15”消费者权益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涉及电商平台二手车交易案件的审判动态,同时总结了该领域交易过程中频繁出现的若干问题。据法官透露,近期来,选择通过在线平台购置二手车已成为众多消费者的主流购车方式。二手车电商的新型经营模式使得车辆资源和购买者得以汇聚,优化了市场状况并减少了交易成本,然而,在互联网交易环节中,欺诈行为时有发生,导致二手车交易中涌现出众多维权诉讼,对效率的过度追求引发了诚信危机,这一状况亟需得到有效解决。

案例 1

提车之后再修车质量问题要证据

赵先生在“人人车”二手车交易平台上选购了一辆二手轿车,并与车主及该平台正式签署了《买卖定金协议书》。在车辆过户之前,“人人车”平台出具了《复检报告》。报告内容表明,车辆除了一些轻微的外观擦痕外,其他方面暂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赵先生提车后,在驾驶途中从西安驶入高速公路前往内蒙古,途中车辆发出异常声响。抵达北京路段时,为了确保安全,赵先生自行寻找了一家维修店进行检修。经检查,发现车辆前轮轴承出现裂缝,同时变速箱无法从五挡顺利切换至六挡。赵先生随即要求维修店对车辆进行修复,并更换了必要的零部件。

赵先生与“人人车”的售后服务团队进行了多次交流,就车辆维修费用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然而,“人人车”的售后服务团队明确指出,这笔费用不属于售后服务的范畴,因此无法进行赔偿。面对这一情况,赵先生决定将“人人车”告上法庭,他指控“人人车”在车辆状况和质量方面有所隐瞒,其提供的《复检报告》并未如实反映车辆的真实状况。赵先生要求“人人车”赔偿其车辆维修费用,金额超过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先生所提供的维修记录中缺少了更换部件的具体原因说明,这使得我们无法判断维修的必要性。同时,记录中并未显示维修和更换的部件在提车前就已经存在损坏。另外,赵先生也未提供相应的付款凭证来证实他已支付了维修费用。基于以上原因,法院未能支持赵先生的诉讼请求。

提示

二手车电商平台售后服务问题_网购二手车维权案例_车辆买卖合同协议书

买车前应关注平台维修范围

购车者在交易二手车辆时,务必先核实车辆状况,然后才支付订金。购买者需核实所购车辆的质量状况、购买年限、是否发生过事故、是否存在未处理的违法行为等问题。若合同模板中包含不合理地增加某一方交易风险的条款,消费者有权要求对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调整与修订。

消费者需核实二手车交易平台的售后服务条款及操作步骤。若该平台承诺为买家所购车辆提供售后服务,则必须清晰说明服务条件、具体内容、维修流程、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一旦车辆出现需售后服务的情况,买家需遵循既定的报修途径和流程,向平台提交报修申请。

案例 2

二手车平台欺诈被判支付赔偿金

郑女士指出,她于某二手车交易网站上订立了购车协议,以九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仪表盘显示行驶里程为4.9万公里的汽车。该平台附上了作为合同补充的《二手车检测报告》,但该报告并未经过签字或盖章。

郑女士随后将该车送至4S店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车实际行驶的里程数在半年前就已达到9.8万公里,与里程表所显示的数据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她认为该平台涉嫌欺诈,遂将此事诉诸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该平台赔偿她1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被告的二手车交易平台声称,他们仅仅充当着二手车中介的角色,与原告所签署的买卖合同是基于实际卖家的委托而进行的。此外,在检测报告中,平台明确指出报告中所列出的行驶里程数仅供参考,并不对实际行驶的真实里程数做出任何承诺。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提及的“里程数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实际行驶里程的承诺”这一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其效力应被认定为无效。同时,该二手车交易平台涉嫌欺诈,需对原告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提出的所有诉讼要求。

提示

售车平台负有告知义务

在本案中,平台单方面取消了其在二手车交易中对车辆里程数真实性所承担的保证义务。若平台不能出示证据证明已向原告进行过相关提醒或对该条款进行过说明,那么该格式条款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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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平台,凭借其车辆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检测技能,理应充分了解公司所售车辆的关键信息。它有责任向消费者如实透露车辆的真实状况。若未能准确告知消费者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数这一关键信息,即构成有意隐瞒事实真相,对消费者进行欺骗和误导,使其购买涉案车辆,这种行为已构成欺诈。因此,法院判定该二手车交易网站涉嫌欺诈,理应向消费者支付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

案例 3

拒绝支付购车款消费者缺理由败诉

郑先生借助“人人车”这一二手车交易渠道,将手头的二手车转让,并与买家赵先生及“人人车”平台共同签署了二手车交易合同。在过户环节,赵先生向郑先生支付了车款的九成。此外,“人人车”平台还向双方提供了《检测报告》。

当天,赵先生安排了另一家车辆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人人车”所提供的《检测报告》与该检测机构得出的检测数据存在显著差异,因此他决定拒绝向郑先生支付剩余的款项。

郑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先生及“人人车”一同支付剩余购车款项。面对此指控,赵先生迅速对郑先生及“人人车”提起反诉,指控二人隐瞒了车辆的真实状况,构成欺诈行为,并索求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仅依据赵先生一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无法证实该检测机构拥有进行二手车检测和鉴定评估的相应资格,亦无法确认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以及车辆在过户交付前的实际状况。尽管赵先生尚未提供足够的证据,并且车辆能够正常运作,他仍需按照约定向郑先生支付剩余款项。向郑先生支付购车费用是赵先生合同上的责任,这一义务与“人人车”无关。因此,法院未支持郑先生要求“人人车”支付购车尾款的诉讼请求。此外,法院同样未支持赵先生要求郑先生和“人人车”共同承担经济损失赔偿的反诉请求。

提示

注意审查检测机构资质

交易双方在认可二手车平台出具的报告的基础上,还享有权利,可另行委托持有二手车检测资格的机构对车辆执行检测和评估。然而,在挑选检测机构时,务必严格审查其鉴定和评估的资质。检测过程中,客户有权要求检测人员展示其执业资格证件,并有权向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核实并确认车辆的相关信息。

买方若在车辆检查过程中察觉到隐藏的缺陷,务必立即通知卖方及二手车交易平,若这些缺陷足以妨碍车辆正常运作或显著减少车辆价值,买方有权向卖方及平台提出拒绝成交的要求。(新京报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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