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二手车竟发现出过死人事故,能撤销合同索赔退款吗?

2025-08-28 8:04:19 车辆买卖 admin

刚买的二手车

却发现出过死人事故

虽无实质性损坏

但心里难受

这车就砸手里了吗?

买后才知车的“黑历史”

晦气不算问题?

车辆买卖合同协议书免费下载_二手车交易公司 黑历史 重大误解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八日,张先生和一家二手车经营企业签署了车辆买卖协议,明确该企业会将一台特定品牌旧车过户给张先生,交易价格为十六万四千元。企业承诺这辆车没有发生过事故,未曾被水泡过,也没有遭受过火灾。紧接着二月二十日,张先生采用信用卡分摊还款手段,向企业支付了全部十六万四千元款项,并且双方完成了车辆交割以及产权转移手续。

二零二四年九月,张先生得知这辆车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遭遇过交通事故。虽然车辆本身没有损坏,不过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张先生于是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以认识存在重大偏差为由取消《机动车交易合同》,并请求该公司退还购车款,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张先生指出,这辆二手车曾经引发过人员死亡的严重事件,即便其机械状态未遭根本性损害,依照社会大众普遍看法,它的市场价值及交易便利性已大幅缩水,并且显著降低了潜在买家的购买欲望,他对这辆车实际状况的认识存在严重偏差,因此双方签订的购销协议应当被废除。购买相关汽车,是因为企业存在严重失误,所以需要企业补偿购买相关汽车所导致的损害。

该公司声称,他们卖这辆车时,也不清楚它出过导致人死的交通事故,车还能正常开,没毛病,不赞成取消交易。

法院:同意撤销交易合同

公司退还16.4万购车款

审判机关经过审理查明,因重大认识偏差而订立的民事法律契约,当事人有权向审判机关或调解组织申请废除该契约。本案中,某企业缔结合同时曾保证相关汽车“未发生过事故”。按照二手车交易领域的普遍规范,“未发生过事故”应理解为车辆不含有会妨碍正常驾驶及危及基本安全构造的部件损坏。这辆车曾经出过一起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不过车身并未因此受损,不能算作真正的“事故车”,不过这起事故确实会降低车辆的价值。某公司与张先生签订合同时,虽然没有故意隐瞒真相,但并未对车辆做全面检查,没有尽到仔细核实的责任,由于提供的车辆信息不完整,这是张先生决定购买的原因。

从购买者的立场来看,先前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这一情况,同张先生对车辆没有发生过事故的看法,形成了十分显著的出入。而且这一情况足够对车辆的市场价格以及张先生决定购买产生决定性作用,倘若张先生没有这个错误的理解,他不会表达出购买的想法。所以,张先生签署合同的行为是因重大误解而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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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庭裁定取消张先生和那家二手车经营商达成的《车辆买卖协议》;商家需将购车款十六万四千元支付给张先生,同时负责完成车辆的过户手续。审讯结束后,张先生和商家都没有提出上诉,目前已经办妥了车辆交还、变更登记以及钱款支付的全部流程。

法官: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申请撤销

此案中,被告是从事二手车买卖的商家,拥有专业的车辆鉴定技能、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的信息资源,本应能够查清车辆的事故记录,对车辆进行彻底的检查,并将相关情况告诉张先生。由于被告没有履行仔细核查的责任,导致损失发生,被告需要对此负责。

被告疏忽了必要的谨慎审查,致使车辆的真实状况与张先生的理解出入甚大,这种差异足以改变车辆的价值评估,也足以左右张先生的购买决定,倘若张先生没有产生这样的错误认知,他本不会决定购买,因此张先生签署合同的行为是建立在重大误解基础上的。该制度的设立是为了协调自由意志和契约稳定之间的关系,当合同成立时若存在重大认知偏差,相关方有权向审判单位或调解组织申请解除协议。基于重大认知偏差达成的合同,签约者可以向司法部门或争议解决单位申请废除。

转自:公众号@上海高院

来源: 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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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条评论
  • QuietWhisper402025-11-05 02:47:07回复
  • 关于购买二手车出现前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合同撤销与索赔退款的问题需视具体合同条款及当地法规而定,若合同中未明确说明车辆历史情况且无相关法律规定支持买方权益保护时维权难度较大;如已签署协议且存在隐瞒事实行为可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以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