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警方加强出租房管理 两案例警示未登记等违法后果

2025-08-31 0:16:09 房屋租售 admin

为了更好规范租赁房屋的管理,切实执行租赁房屋的登记要求,房山警方调配人员进入区域,不断强化对租赁房屋的管控,全力维护当地社会安定与住户生活安全。

案例警示1:

近期,房山公安分局阎村派出所的警务人员检查了辖区内的出租房屋,发现张某的出租房里有租住人员没有登记信息,经过核实,出租人张某在房屋出租之后没有把承租人的信息报备给公安机关登记,存在没有按照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出租人张某实施了行政罚款的处罚。

案例提醒二:最近,房山公安分局石楼派出所的警务人员在管辖区一栋出租房中发现了一起违反社会治安的行为,经过调查,出租人丁某没有认真履行定期查看的义务,对房屋的租用情形既不管理也不了解,结果导致房屋内出现了违反公共秩序的情况。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的第二项规定,公安机关责令丁某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同时还处以了行政处罚。法律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明确指出 , 如果房屋的所有者把房产提供给没有身份证明的人使用 , 或者没有按照要求记录承租者的姓名、身份证明的类型和号码 , 将会被处以二百元到五百元之间的罚款。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

房山出租房屋登记制度_出租人未登记承租人信息处罚_房屋出租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指出:出租房屋需满足相关要求,具体包括,建筑构造须符合国家及本市的规范,治安条件应达标,室内空气品质亦需达标,整体需符合安全标准。

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内容,若出租屋存在安全隐患,且该隐患违反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条款,公安机关便有权责令相关责任方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可处以三千元至三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出租房屋的业主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依照要求向公安部门报告住户的资料,经常查看出租房的使用状况,迅速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另外,号召所有民众,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现出租房有违规行为,要立刻向公安部门举报,大家齐心协力,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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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出租房屋登记制度_出租人未登记承租人信息处罚_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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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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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 2条评论
  • BlackPearl152025-08-31 03:21:36回复
  • 房山警方加强出租房屋管理,通过两案例警示社会:未登记违法后果严重,提醒房东和租客遵守法规办理租赁手续、履行安全责任至关重要;守法合规是保障个人权益和社会秩序的基石所在!
  • YellowButterfly202026-01-21 06:40:57回复
  • 房山警方强化出租管理,警示两案例凸显未登记违法后果,此举不仅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运行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保障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时也提醒房东履行责任义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