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四年未更名,张某无奈替李某结清房贷后起诉维权

2025-10-15 0:06:59 房屋租售 admin

四年前,张某计划购置房产,经由朋友引荐结识了李某,考察完房屋并商定价格后,双方签署了购房合同。他们商定总价为38万元,张某先行支付18.5万元,等李某还清贷款后,共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张某再付清剩余的19.5万元。首付款到账后,张某搬进了房子里面。接下来三年期间,张某屡次请求李某协助处理房产过户手续,但李某一直回避推诿,不仅没有还清贷款本息,连按月偿还的房贷也停止了缴纳。这处用于养老的房产,最终让张某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为了能够顺利取得房屋产权,张某只能被迫替李某偿还了全部房贷。在四处寻求帮助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张某最终向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申请了对相关财产进行保全措施。审理结束后,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裁定李某必须继续执行原合同,并且在判决正式实施后马上帮助张某办理名字变更手续,但李某依然拒绝合作,张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实施强制措施。

办案期间,法官察觉该房产还面临其他法院多项排他性冻结措施,倘若张某在诉讼阶段未申请资产保护,情况会非常严重。为促使张某尽快获得房产证,执行人员屡次通过电话与房产管理机构磋商,清晰陈述了张某案件的细节,并妥善安排了会面时间。5月29日,张某七十多岁了,有法官和孩子们陪着,去房产登记处办理了房子过户手续,从此这房子就是他的了。

房屋求助_购房协议纠纷_房屋更名过户

张某为了答谢法官,准备了一面写有“执法公正,廉洁奉公”的旗帜赠送对方。张某表示自己从这次经历中得到了启示,今后买房不能仅凭熟人推荐和价格优惠就轻率行事,必须弄清楚房产的归属情况。如果不是法官尽职尽责地提供帮助,自己恐怕至今仍无法获得房产证。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李易书通讯员毕胜图片由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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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条评论
  • CoolBreeze492025-12-07 04:46:00回复
  • 购房四年未更名,张某替李某结清房贷引发纠纷,维权之路漫长且复杂需双方坦诚沟通解决矛盾点并寻求法律途径保障自身权益避免进一步损失体现公平原则维护市场秩序和诚信体系的重要性所在值得深思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