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 2024年第2号)

2024-10-31 9:01:14 转让出兑 admin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预征土地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现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预征土地增值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税率为1.5%,销售非普通住宅预征税率为2%,销售办公等其他类型房产预征税率建筑物和商业建筑为2.5%。

2.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时,不再预征土地增值税。

三、本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吉林省税务局

2024 年 8 月 26 日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预征土地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预征土地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特此解释如下:

一、本公告制定背景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企业降本增效,合理调整房地产开发收入,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的调节作用,继续深化税收征管按照体制“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29号)。 53号)明确规定了各地区最低税前税率标准,以及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确定适当税前税率的规定,结合吉林省的规定,结合吉林省的实际情况,本办法制定《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既建造普通住宅又建造其他土地增值税的,商品房,单独计算土地增值额;第一条 三条规定根据本地区房地产业增加值水平和市场发展情况,区分不同类型的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和商品住房,预征费率分别为科学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因此,根据我省房地产业整体增加值水平和清算时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实际税负水平,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非普通住宅税前税率为2%,办公楼、商业建筑等各类房地产销售税前税率为2.5%。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本公告实施时间

《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税收环境下企业的税务筹划与风险平衡

杨春根2024年9月21日至22日在沉阳的讲话

报名热线:135 5217 6382 朱老师

课程背景

★随着智慧税务时代的到来,税务机关运用数据管理税收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面对大数据的监控,隐藏收入、虚增成本等传统做法将被暴露在阳光下。只有转变纳税人观念,从股权结构、资产结构、就业结构、业务结构等方面入手,才能规避税收风险,合理规划企业税负。

★本课程重点探讨在新的税收征管环境下,企业如何从股权结构调整、资产和商业模式建设、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等方面入手,搭建良好的框架,做出良好的决策。运用政策,合理管控税收风险,做好税收工作。优化。系统介绍新形势下企业在收入与成本、发票管理、资金往来、利润分配、股权转让等方面的税务风险及规避方法,并针对房地产专项事项进行深入税务优化、建筑等行业。分析和解释。

课程亮点

★掌握政策、学习方法、适应金融发展方向、降低税务风险和税务筹划方案等。

★从真实案例出发,指导讲座,解决实际案例,分享讲座资料。

讲师简介

杨春根:在省、市税务系统工作近30年,财经大学外聘硕士生导师。专注于资本运作、企业并购、房地产税务管理及高端税务筹划。长期从事税收政策研究,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在《中国税务报》等媒体发表文章近百篇。着有《企业并购重组税务处理规则及实务应用》《房地产行业税务特点、风险与规避》等畅销书。图书。长期为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税务干部、企业高管、财务人员提供培训服务,线下培训累计1000余场次。讲座风格幽默,讲座内容贴近实际,善于用最通俗的语言表达复杂的税务问题,深受学员好评。

讲座内容

1、税收新环境:数字税收、智慧税收下的精准管理

1、税收管理环境的变化

2.什么是数字征税和智能征税?

3.精准风险推送下的税务合规

4.新环境下财税人员应注意的问题

2、新公司法对税务管理的影响

一、新公司法主要变化

2.注册资本缴付期限如何处理?

3.未足额认购的企业如何处理?

4.新公司法对企业税收有何影响?

3、税务合规基石:股权与资产结构

1、股权结构及税务关系

2.不同股权结构下的税务处理

3.如何调整股权结构

4.股权的税务处理

5、企业资产结构

6、集团公司、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申请

4、老板与公司:资本交易、利润分配、股权转让

1.如何处理老板与公司之间的财务往来

2.公司间大额资金交易如何处理

3.利润分配时应注意的事项

4.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及风险

5、不同融资方式下的税务风险

5、收入和成本的税务管理

1、收入的主要税务风险及规避

2.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认定收入

3.成本和费用扣除的税务优化

六、发票管理的风险及规避

1、财税人员如何利用“系统”管理好发票?

2.如何最大限度降低发票风险

3.部分特殊交易下的发票及风险

4. “两高”最新司法解释

七、如何用好税收优惠

1.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2.特殊群体的税收和优惠

3.用好留成退税政策

4.高新技术企业应注意的要点

五、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注意事项

6.“退税”陷入死胡同

8.不同的就业模式: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一、社会保障新形势

2.不同用工方式下的社保待遇(正式工、临时工、灵活工、返聘人员)

3.个人税征管新形势

4.如何规避个人税务风险

九、特殊行业、特殊业务的税收处理

1.房地产行业滞销土地增值税

2.旧房转让企业的税收待遇

3.建筑业从属和就业的税务处理

4.企业拆除、搬迁等事项税务合规

10. 现场问答

【培训对象】各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总监等财务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沉阳(学员报到后,详细参会通知将在会前一周发送)

【培训时间】9月20日下午报到,21日至22日“周六、周日”两天课程

【相关费用】每人人民币2980元(含讲座、场地、资料、会务、咨询、发票等)↘如需安排食宿,可统一安排,自理费用(见确认函)参与详情)。

咨询/报名:朱老师 135 5217 6382 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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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条评论
  • CoolBreeze492025-11-14 03:22:37回复
  • 土地增值税预征政策更新,吉林省税务局公告强调新规定实施,此调整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税收公平和合理负担税负的责任分配机制的实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