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收入,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

2024-11-21 20:05:08 生活服务 admin

为减少疫情给纳税人造成的损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临时税收政策《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日常生活服务和提供日常生活必需的快递代收代寄服务取得的收入向居民提供的物资免征增值税。”

从事“生活服务”的纳税人在正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 纳税人提供的哪些服务属于生活服务?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的解释》(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服务属于生活服务:

1、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化服务和体育服务;

2.教育和医疗服务,包括教育服务和医疗服务;

3、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

4、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5、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及其家庭的日常需要而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家政服务、婚庆、养老、殡葬、看护护理、抢险救灾、美容美发、按摩等、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冲印等服务;

6、其他生活服务。

2.纳税人提供免征增值税的日常服务应如何开具发票?

1、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选择“免税”(详见我的作品《》)。

3、纳税人提供日常劳务开具的有税率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1.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退换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免征增值税;若无法退回,该部分专用发票不予免税;

2、纳税人开具的有税率的普通发票也可享受免税;如果申报不符,税务部门将取消例外。

四、纳税人提供日常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继续抵扣?如果需要转出应该如何计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和《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均规定,进项税额用于增值税免税项目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因此,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需要转出。

2、免税收入对应的转出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于不能分割、不能抵扣的,按销售额免税。计算并转出占总销售额的比例。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品项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销售额总额÷当月销售额总额、营业额总额

5、实际执行中,由于月间购销不平衡,纳税人按照规定公式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会出现虚假情况。这应该如何处理?

由于纳税人每月购销不均,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公式计算。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年度清算法,即:年终,根据当年有关数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抵扣金额调整为月度计算数据(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答复)。

6、纳税人在提供日常服务时,需要提供哪些信息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纳税人无需提供任何信息,可直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必须分开核算。不同收入不能单独核算的,不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7、纳税人提供日常服务免征增值税是否是一项长期政策?

此次免征生活服务增值税,是疫情期间政府运用税收工具支持提供民生服务企业的一种方式。该政策为特殊时期临时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期限根据纳税人需要随疫情发展随时关注国家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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