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已趋于稳定
经济运行6个方面的23项政策措施
其中就包括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有新的措施
推动房地产市场
稳健健康发展
对受疫情影响开发建设进度的商品房项目,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前提下,可适当缩减商品房预售许可一次性申领规模;对于因配套工程无法按时完工或延误的房地产,可采取灵活的方式提前验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房地产项目准入合作的,在取得《商品房预售(售)证》后,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
这一
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工职家庭贷款额度最高提高至27万元;住房公积金二人以上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职工在外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取消外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限制,享受与在本市购房时在本市缴纳的职工相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引导商业银行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提高银行贷款发放效率。
取消新购房过户限制,新购房取得房产证后方可挂牌交易。「消费券」将按实际就房地产所有权证支付的契税金额的 20% 发放。
全文如下:
聊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经济运行的稳定,我们将以优异的成绩迎接
关于中共二十大胜利的几点看法为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稳住第二季度经济,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以实际行动捍卫“两立”、“两维护”,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现提出如下意见:
1. 增加财政、税收和财政支持
1. 依法全面实施新的联合税收支持政策。加快退税进度,确保现有可退税增量和存量留存退税尽快实施。我们将继续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普惠减税免征、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等政策。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力度。加强退税风险防控,严厉打击以虚增退税额、利用优惠政策获取退税、团伙式恶意策划等欺骗手段骗取退税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加快依法赎回企业相关资金的进度。省级及以上资金,应在 3 个工作日内拨付补贴对象和金额,未明确补贴对象和金额的,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拨付。我们会加快债券发放进度,6月底基本完成发行,8月底基本用完。对于受影响较大的行业,2022 年申请市级专项资金时,适当降低项目经营效益等门槛要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
3. 优化企业融资服务。为专项债券项目的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同等条件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贷款担保,鼓励有序开展“总转总”“贷保”批量担保业务。引导银行业机构提高首贷、续贷、信用贷款,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首贷户数不低于上年水平。持续推动金融机构使用LPR,重点推动乡镇银行将LPR嵌入FTP,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对困难企业,要通过延长贷款期限、调整还款计划、调整付息方式、续贷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放贷,尽可能延长贷款期限。鼓励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积极申请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和专项金融债券。(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聊城市银保监局、市财政局)。
4.依法实施社会保险费“缓、减、退”政策。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保费缓缴政策的实施范围将从五大极困行业扩大到制造业等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行业。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 2022 年自愿停止缴费,并在 2023 年底前补缴。我们将继续实施国家分阶段降低失业保险费的政策。优化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比例由30%提高到50%,中小企业比例提高到9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 扩大有效投资
5、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吉征高铁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开工兴商高铁建设,力争聊城民用机场前期工作有所突破;加快推进辽杭至常高铁和聊城至泰安城际铁路;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提前规划接驳京杭运河的通航;开辟多条连接济南的快速通道,全力推进大外环建设。实施大型灌区延续现代化、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闸拆除加固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探索“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和“水环境治理综合开发项目-EOD”等项目。加快对城市市政建设基础设施的投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6. 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逐一梳理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形成问题清单,每月讨论一次,现场解决。对建设用地不足的县(市、区),允许提前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本辖区2019年新建设用地规划的50%,优先布局急需建设的重点项目。在不改变年度实施计划和2021年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范围的前提下,允许各县(市、区)围绕急需建设项目,对发展范围内的项目类型、面积、地点和实施顺序进行优化调整。用地材料齐全上报后,市级审核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土地使用审批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
7. 稳定和扩大私人投资。被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奖励 50 万元。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高校、院所、企业联合开展行业技术攻关和技术引进,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安排市级重点研发资金计划5000万元。对于住宅和商业用地,土地出让起拍价低于 2000 万元的,以招标保证金为起拍价;如果起拍价在 2000 万元至 1 亿元之间,则招标保证金为 2000 万元;如果起拍价超过 10000000 元,则竞价保证金为起拍价的 20%。对棚户区安置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按起拍价的 50% 缴纳土地招标保证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土地竞买人应在一个月内支付出让价款的 50%,剩余价款可按约定分期支付,最长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3. 促进消费扩张,提高质量
8.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受疫情影响开发建设进度的商品房项目,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前提下,可适当缩减商品房预售许可一次性申领规模;对于因配套工程无法按时完工或延误的房地产,可采取灵活的方式提前验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房地产项目准入合作的,在取得《商品房预售(售)证》后,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一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工薪家庭贷款额度最高提高至27万元,住房公积金二人以上勤工薪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职工在外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取消外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限制,享受与在本市购房时在本市缴纳的职工相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引导商业银行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提高银行贷款发放效率。取消新购房过户限制,新购房取得房产证后方可挂牌交易。「消费券」将按实际就房地产所有权证支付的契税金额的 20% 发放。(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
9. 刺激汽车和家用电器的消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减征措施;支持消费者购买新车或“以旧换新”,根据财务状况及时发放汽车消费券;鉴于疫情形势,我们将支持大型汽车展销活动,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获利。支持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绿色节能电器或“以旧换新”,鼓励大型家电销售企业共同推广,发放1000万元家电消费券。(责任单位:上海市商务投资促进局、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
10. 促进食品和饮料消费。依托线上支付平台发放餐饮消费券,鼓励县(市、区)发放餐饮消费券,鼓励餐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牟利。加快主城区塔区、东关街、北关街等传统商圈和特色街区升级改造,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推广活动,开展老字号餐厅、特色餐厅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品牌建设。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夜间经济示范集聚区,推出一批知名夜间经济产品。(责任单位:上海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海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旅游发展集团、东昌福区政府)。
11. 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鼓励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资源集中开发、联动开发,支持东昌福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完善文旅产业配套设施,引进知名酒店,加快建设自驾房车营地,鼓励利用市县(市区)周边公园绿地,建设一批露营地,大力发展郊区微度假。深化与知名平台和主流媒体合作,承接国家、省级重大文旅活动,注重宣传推广,打造“黄河文旅带”和“大运河文旅带”。(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旅游发展组)。
第四,确保粮食和能源安全
12. 确保粮食丰收。畅通联合收割机跨区域作业绿色通道,实施自由通行政策;免费为跨区域作业机械和操作人员提供消毒和核酸检测服务;克服一切困难,确保小麦收获及时、有序、不间断,并确保粮食归仓。要抓紧落实夏播任务,坚决遏制和杜绝撂耕地现象,确保种下种子;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增加大豆种植面积。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的储备和转移,畅通农资企业物流,确保农资进村到店到田,不错过农时农事。推进创建绿色、优质、高效的粮食项目,建设吨粮县、吨粮镇和吨粮半粮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
13. 提高粮食采购和储量监管能力。适当提高我市粮食储备规模,严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开工收购,保护种粮积极性。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地方储备粮食年度轮作计划,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仓储安全。建设142个食品应急供应网点,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统筹71家各类保障企业,打造新型应急保障网络,确保关键时刻粮食供应充足稳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4. 保障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的运输和供应。科学制定全市有序用电和夏(冬)峰规划,督促双方尽可能签订和履行中长期合同,全力做好动力煤采购和运输工作,确保库存天数稳定在30天以上。加大燃煤机组运行调度监测力度,力争确保非计划停产减产规模不高于上年同期。严格评估自备电厂管理情况,督促单位尽量开放,鼓励富余电力上网。严格落实需求响应和有序用电,严格守住民生可靠用电和电网稳定运行的底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聊城供电公司)。
15.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支持全国纳入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 7 个试点县全县(市、区)光伏发电设施布局。结合上级政策,加快晶科科技100MW农光互补项目的落地手续,力争年底前将华能聊城高塘风电100MW项目和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网发电。力争在6月底前确定各县(市、区)燃煤机组更新改造方案。推进临新线、齐和广平、泸溪专线等天然气管道建设,以及中冀线申县段改线,以及聊城LNG储配站。支持鲁西、新发等企业发展燃气发电,而不是煤电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聊城供电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6. 降低市场主体的住房成本。2022 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用国有住房的租金减免原则上于 6 月底前完成。出租人减租、免租住房租金的,在当年按月免征相应租金减免月份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以平等享受上述政策。免征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小微企业作出书面承诺后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除房地产登记费。(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17. 降低市场主体的水、电、气成本。对因疫情停工停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水、电、气费用,提供适当形式的补贴;对因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递延缴水、电、气费政策,递延缴费期限至少6个月,递延缴费期内“欠供不停”, 并将免除滞纳金。清理和规范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实行留金项目管理清单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
18. 确保货物的顺畅流通。落实不加码、不劝退查、不等检测、不复检测政策,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全面解除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入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货运车辆, 将实施“后拣选后追”+“闭环管理”的要求。实行全国统一互认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推广电子通行证,优先纳入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的企业,对有特殊急需的货车司机立即办理,对小微企业同办,做到“申请全办、尽量送”。优化货运车辆进城政策,科学划分限行区域和限行路段,对货运车辆进城按车辆类型实施通行分类管控,调整民生货车通行权,不再对轻型厢式货车实施限行措施。放宽高峰交通,早晚高峰时段禁止超载货车和轻型普通货车(含皮卡车),高峰时段和中午高峰时段可通行市区通行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
19. 开展外商投资。加大对日韩、欧美的投资招商引资力度,按照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原则,重点围绕制造业规划,聚焦目标企业,锁定重大项目,开展对外合作。建立健全外商投资全过程服务体系,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营造公平、稳定、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确保要素顺应项目,加快项目早落地、早到、早开工、早施工。对利用外资的重大项目给予激励。(责任单位:上海市商务投资促进局、上海市行政审批局、上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
20.促进外贸稳定和质量。2021年,支持县(市、区)扩大进出口、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外贸新业态、服务贸易、贸易摩擦、信用保险费等项目,提现市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我们将督促阳谷建发尽快开展进口业务,加快临清港海关监管站建设,加快实施二次铜进口、新发设备进口等重点项目,努力打造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 新建外贸商务特色园区,省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责任单位: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市外事办公室、聊城海关等)。
六、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21.加大稳就业保就业力度。储备一批稳定的工作岗位,防范区域和行业失业风险。开展普惠服务业失业保险回归稳定岗位政策专项行动,实行“无需申请即可享受,默发”。对提供稳定就业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参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给予岗位补贴。加大对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制定新公民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将符合条件的新公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退役军人局)。
22.加强民生保障。建立困难人群生活保障水平与物价波动挂钩机制,将城乡生活保障水平、城乡极端贫困人口、孤儿、事实上无赡养儿童、艾滋病儿童、重点困难儿童、残疾人补贴保障标准提高10%。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的监管,确保按时发放;完善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机制,实现定向帮扶和“物资+服务”帮扶。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猪肉储备调整工作方案,确保米、面、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责任单位: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23. 协调开发和安全。做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作,按设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完善全员主要职责清单,制定“一人一卡”岗位责任制,坚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加快危化企业“机械化代、自动化、减量化”进程,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到位整改;建立自建房专项整治技术服务机构和技术专家组名录,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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