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也可以强制执行?符合5个条件,依法实现债权

2024-12-06 20:06:44 转让出兑 admin

【介绍】

被执行人购买的墓地能否作为法院执行财产?答案是肯定的!今天我就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看看效果如何!

【案件基本事实】

2018年,家住上海的张先生向同事王女士借了600万元用于日常运营。双方约定在2020年偿还本金和利息。随后,因张先生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贷款,王女士在提出各种要求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宝山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出具调解书,确定张先生还本付息共计700万元。调解书发出后,张先生仍违反调解书规定的期限,王女士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查询发现,张先生名下没有任何可以执行的财产,导致王女士无法实现自己的权利。

鉴于此,王女士委托律师对张先生的财产状况进行了针对性调查。经查明,张先生于2012年向上海一家殡葬服务公司购买了一块墓地,购买价款为180万元,并约定了终止权。

王女士立即向法院执行局提供了有关该财产的线索。执法局收到线索后,向殡葬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配合执行墓地剩余价值,但遭到殡葬公司拒绝。该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根据墓地管理规定,张先生只有墓地的使用权,墓地不能转让或买卖,不具有财产价值。”

【法律思维】

1、墓地虽然不具有财产价值,但墓地买卖合同中规定的使用权是可执行的财产。

墓地可以转让吗_墓地转让可以吗_墓地能转让

根据《陵园管理办法》规定,陵园使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墓地经营者经批准后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墓地购买者有权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墓地。

本案中,张先生购买的墓地使用权实质上属于债权。根据《强制执行工作规定》,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其他财产权利,可以纳入可执行财产范围。

2.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墓地如何实现。

根据《墓地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出售或者转让墓地。因此,本案的古墓买卖合同无法按照正常的交易模式处置和变现,给本案的执行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但我们认为,王先生对墓地的权利不仅包括正常履行情况下的墓地使用权,还包括合同终止后可以获得的剩余价值。因此,在王先生与殡葬公司签订的墓地买卖合同中已明确约定解除权的前提下,向法院申请强制解除买卖合同后,王先生获得的剩余款项可以视为可执行财产,用于偿还王女士的债务。债务。

3、关于墓地剩余价值能否全部落实的问题。

根据《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墓地属于可以免予执行的财产。但本案张先生购买的墓地面积为25平方米,购买金额为180万元。显而易见,如果超过了普通人的消费水平,就可以算是豪华墓地了,所以没有必要对这个墓地实行豁免。

同时,为了全面保障张先生的正常权益和王女士成功索赔,墓地销售合同终止后,剩余部分款项将给予张先生购买普通墓地,剩下的财产将用来偿还女王的债务。这样运营才能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

【判定结果】

最终,执法局采纳上述分析,向张先生及殡葬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终止双方之间的墓地买卖合同。最终,殡葬公司将扣除违约金和解约费后的剩余价值160万元移交给法院。后来,经过张先生和王女士的协商,王女士的部分成功索赔得以实现。

【总结】

要将墓地强制执行在债务人的名下,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墓地转让可以吗_墓地能转让_墓地可以转让吗

1.债权人必须享有合法的债权。

2. 债权人必须获得胜诉或执行的依据。

3、债务人购买的墓地是超出普通老百姓消费水平的“豪华墓地”。

4、债务人与墓地卖方签订墓地销售合同。

5、墓地买卖合同明确规定债务人有权终止墓地。

【案例分析】

被执行人购买的豪华墓地不属于执行过程中的豁免财产。虽然被执行人享有墓地使用权,但如果墓地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解除权,法院可以强制解除合同。扣除合同终止费并拨出正常价格的墓地付款后,剩余的钱可以用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

【参考案例】

1、2020沪民初5144号

2、2020沪执行6772号

3.上海市宝山区法院

您想看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