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车起纠纷 法官调解成功维权

2024-08-28 9:08:41 车辆买卖 admin

合同已签订

车款支付

汽车开走了

转会手续延迟

这是什么情况?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删除)

近日,柳城县人民法院凤山人民法庭法官姚景云调解了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帮助原车主解决了车辆过户问题。

案情摘要

买卖合同汽车_车辆买卖合同协议书图片_买卖合同协议车辆图片书写

等了一年房子还没过户,卖家愤怒地起诉买家

2022年6月,张伟(化名)与李洪(化名)签订了一份《车辆买卖协议》,约定张伟将其名下的一辆比亚迪小型车以3.1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洪,原车主张伟无条件协助新车主李洪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新车主李洪承担。李洪付款后,原车主张伟将车辆交付给李洪。然而,一年多过去了,买家李洪仍未过户,张伟多次催促过户无果,之前保留的联系方式也变成了无效号码。他无奈之下,只好将车辆告上法院,要求李洪履行车辆买卖协议义务,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

法官调解

受理案件后,审判长立即对案情进行梳理,分析案件焦点,并寻找解决空间,即联系新车主李红。由于车辆尚未过户,审判长首先联系了原车主张伟,并通过车辆定位查明李红所在位置,随后组织双方确定机动车过户时间。最终,新车主李红在开庭前完成了过户,原车主张伟撤诉。

法官提醒

为规避交易风险,二手车买卖双方除交接车辆外,应及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建议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对车辆风险转移等事宜作出约定,避免纠纷。如未签订书面协议,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卖方已联系买方办理车辆过户等事宜。

在买卖车辆时未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会给双方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

买方风险:

1、车辆虽然可以日常使用,但车辆所有权并未过户到买家名下,财产安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买家无法将车辆抵押用于资金周转,相反原车主仍有可能以车辆进行抵押贷款,买家面临相应风险;法院强制执行原车主时,车辆可能被扣押、拍卖等;

2.车检、保险理赔等仍需原车主的配合,否则无法办理。

卖方风险:

1、若实际车主的违规行为未及时处理,卖方将一直持有车辆处于“违规未处理”状态,对卖方名下其他车辆的年检程序会造成很大影响;

2、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实际所有人未购买交强险或无力偿还,卖方可能面临巨大的民事赔偿风险;

3.卖方仍需配合实际车主办理车辆检验、保险索赔等手续。

法制宣传

信息:吴懿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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