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违法改装车辆 买卖合同被判无效

2025-01-18 20:06:36 车辆买卖 admin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张桂华)2015年7月15日,河南省确山县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案。卖方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导致所有权无法过户。买家随后将案件告上法庭,由法官做出最终判决。销售合同无效,卖方退回收到的车辆货款,买方退回车辆。

2014年11月9日,王某与马某签订车辆购销协议,马某将某运输公司拥有的前、四、后货车全部以7.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余妈在交付车辆的同时支付了购车款。王某收到车辆后,前往所属运输公司办理车辆过户等手续时,得知该车辆是马某私自改装的车辆。原来的后八轮改装成了前四轮后八轮的卡车。作业证和维修卡未经过正常年审,因此公司拒绝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王某认为,因马某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进行非法改装,导致车辆无法过户,给自己造成损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必须取得临时通行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登记的机动车结构、构造、特性的……。被告马某擅自组装其实际拥有的车辆并转让给原告王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自始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财产应当归还给对方。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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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ureSoul302025-09-15 09:13:54回复
  • 出售违法改装车辆违反法律法规,买卖合同被判无效是应有之义,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购买非法改装的汽车并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