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抛出人才房优惠吸引高层次人才扎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25-07-05 0:04:23 转让出兑 admin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顺德安家落户,顺德推出了人才住房优惠政策。据29日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透露,该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已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记者观察到,《管理办法》规定,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以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优惠购买人才专用住房,然而,对于人才专用住房的租赁、转售等方面,也实施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

据相关资料显示,《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暂行办法》(顺府办发〔2017〕138号)自2017年10月17日起正式施行。自那时起,已过去了三年多,该办法在诸多方面均发挥了显著作用:它不仅吸引了更多高层次人才在顺德定居,还助力优化了当地的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氛围,同时,也为顺德区“开放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注入了强劲动力,并提升了城市的整体竞争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需要紧急处理的难题,针对这些问题,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已经着手对《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计划制定新的《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

哪些人能购得人才专卖房呢?顺德区的人才专用住房仅对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开放销售,这些人才在申请购买前需在顺德区连续工作满六个月,并已参加社会保险(要求各类保险种类齐全,且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若人才在顺德区没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保险种类不完整,则需在顺德区连续六个月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所缴纳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应仅限于顺德区境内,并且不得为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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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的相关负责人指出,依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购房者需满足购买顺德区商品房的资格要求,并且要满足顺德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所公布的各项条件。依照“一户一套”的购买原则,获准购买的申请者仅能购置一套人才专供住房。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资格,则需确定其中一人为申请人。

为帮助高层次人才在顺德顺利融入生活和工作,《管理办法》对人才专用住房实施了相应的购买优惠政策。据调查,开发商在销售此类住房时,其售价不得超出土地出让时规定的最高售价。这一最高售价大致相当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平均售价的80%左右,而该平均售价则由区住建局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测算并出具。

值得关注的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人才专享住房自不动产权证首次颁发之日至8年期限届满前,严禁进行出租、出借、转手、馈赠以及抵押等操作(不包括贷款抵押)。不动产权证的所有权归属应明确为购房者,登记不动产权的机构需在证书上特别注明:“此房产为顺德区的人才专用房,必须遵循顺德区针对人才专用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需按照购房初期政府给予的优惠额度,向顺德区政府补缴相应的款项”,但已向顺德区政府缴纳过相关款项的则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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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管理办法》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所签订的人才专用房购房协议,在不动产权证发放后满8年,若进行转让、赠与或抵押(不包括贷款抵押),购房人须出示在顺德区域内连续缴纳5年社保的记录(不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情况),或者提供5年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缴纳证明(且须以顺德区为唯一缴纳地),同时需按照政府提供的优惠额度向顺德区政府补缴相应的款项。

据了解,目前《管理办法》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在征询意见阶段,市民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提出(电子邮箱地址为:fdcglk@shunde.gov.cn;通讯地址为: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三楼房地产管理科2室),同时请务必在邮件主题或信封上写明“针对《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的反馈内容”。请注意,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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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条评论
  • SkyWalker882025-10-23 00:56:36回复
  • 顺德积极推出人才房优惠政策,以吸引高层次人才的扎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展现了开放与务实态度:优惠措施有助于优化区域人才引进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文化发展值得肯定和支持期待更多创新举措的实施和成效的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