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质量有问题开发商不修,老王起诉索赔3万获支持

2025-05-28 12:02:43 房屋租售 admin

小法啊,我所购置的住宅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迟迟未进行维修,我打算向他提出索赔要求。

别着急,小法帮你解决问题。

2019年8月,老王于某置业公司购置了一套住宅。然而,在房屋交付之际,老王发现房屋存在瑕疵,因此拒绝接收并提出了维修的要求。时至今日,即2025年3月,该房屋仍未得到修复,老王只得无奈地接受了这一现状。于是,老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置业公司赔偿其房屋鉴定损失及鉴定费用,总额共计3万元。

《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且内容未触犯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条款,因此合同合法且有效。双方都有责任依照合同条款全面执行各自的职责。然而,被告某置业公司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非轻微的缺陷,因此原告老王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老王多次催促之下,被告某置业公司却迟迟未对涉案房屋进行修缮。根据法院判决,被告某置业公司需承担房屋修复的全部费用,以及修复期间所产生的一切额外损失。最终,法院判定被告某置业公司需赔偿原告杜某房屋内的损失和评估费用,总额达到3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件的目的在于促使卖方真诚地执行其职责,向买方提供符合标准的住宅,并在买方提出问题后,卖方应主动承担维修责任。如果卖方采取消极态度,疏于履行其应尽义务,对买方的合理要求不予理睬,那么卖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官温馨提示:

房屋质量有问题,如何维权莫着急;

收房验房莫大意,里里外外看仔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条:若标的物质量不达标,导致合同目标无法达成,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标的物或终止合同。若买方选择拒绝接收标的物或终止合同,那么标的物在毁损或丢失的风险将由卖方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针对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详细解释。

若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交付或交付后经核查确认为不合格,若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应给予支持。

第十条: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居住使用受到极大影响,若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应予以支持。房屋交付使用后若发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卖方需负责进行修复;若卖方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未及时修复,买受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进行修复。修复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修复期间产生的其他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您想看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