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经历过租房的人,都碰见过形形色色的麻烦事,比如“套间”“夹层房”;“倒挂租金”“灯下估损”等等。
最近,国家出台了《住房租赁条例》,简称为《条例》,这个法规从九月十五日开始正式执行。针对租房过程中租客和房东遇到的各类问题,该条例提供了具体的治理措施和规范。
新规服务超2亿租房人口
提起租房的糟心事儿,在北京工作的刘女士表示“一肚子苦水”。
“我先前在房产信息网站上浏览过一套房产,图片显得格外吸引人,室内布置看似非常现代,光线也相当充足。然而,经由中介实地带看之后,才发现实际房屋与图片存在显著差异,不仅家具有年代感,空间尺寸也与宣传内容相悖。”每当回想起这段往事,刘女士依然感到自己受到了误导。她承认,这种“不实房源”在找房子时经常遇到,有时一天要跑很多次地方,但一套也找不到合适的,时间和精力都白费了。
王利勇供职于上海的一家网络公司,自从开始租房过日子,已经搬过三次住所,每一次都因为“契约不稳固”而烦恼。与找房子时的艰难相比,更令他忧心的,是住进去之后房东胡乱提价或者突然终止合同的状况。
“我早先租住过一处住宅,那里条件很好,出行也很便利。只住了短短一个年份,就在租赁契约临近终结之际,房东突然宣布月租金要大幅度提高百分之十,并且催促我立刻表态,否则就要把房子转租给他人。我那时感到十分无奈,最终不得不选择搬离。王利勇这样说道,‘对于我们这些朝九晚五的职员而言,不断地更换住址不仅会消耗大量精力,更会显著干扰职业上的专注力。’”
还有的租客遇到过租房合同纠纷。
部分承租人称,租赁协议上明确写明,洗衣机、冰箱这类大件家电若发生故障,应由中介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然而现实中,往往需要多次沟通,过程漫长,即便更换后的电器依旧存在质量问题。另外,部分协议规定租客在租期届满时享有优先续租权,但房东常以收回房产为由推脱,随后迅速将房屋出租给他人。部分协议未明确区分租客与房东各自应支付的开销,因而引发后续水电气、物业管理、网络使用等费用划分不清的问题……
类似的麻烦事还很多。租房纠纷虽然看似个别现象,但若扩展到整个租赁领域,其影响就非常显著。目前,我国城市租房者数量超过两亿。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这些主要城市,租房者在常住人口中的比例已经超过百分之四十。考虑到租房人群如此庞大,整治住房租赁环境显得很有必要。

住建部门负责人表示,近些年,国内房屋租赁行业持续进步,在达成住有所居目标、提升居住环境、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不过,该负责人同时指出,房屋租赁行业的发展也遭遇了一些挑战。市场环境需要进一步整顿,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利保护还不够到位;房屋租赁领域的供应方大多是个体,从事市场化运作和专业服务的组织发育不够完善;中介机构在发布房源消息、收取费用等环节存在不合规之处;对房屋租赁行为的监管还有待加强。
处理这些情况,需要出台特别的地方性法规,以便更有力地管理和推动房屋租赁行业,推动该行业实现高水平进步,为迅速构建租赁和购买并行的居住体系奠定基础。这位负责人表示。
治理“串串房”“隔断房”“虚假房源”
新规对哪些麻烦事儿“对症下药”?
一方面,聚焦用于出租的住房。
租客们经常抱怨的所谓“简装房”,指的是将老旧房屋或者未装修的毛坯房,用非常少的投入进行一番简单处理就拿来出租的住宅。这类住宅的装修水准不高,经常含有甲醛,对租客的身体造成很大损害。针对这一情况,《条例》作出了规定,凡是要用来出租的住宅,都必须满足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燃气使用安全以及室内装修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行政规章和必须遵守的技术规范,不能对居住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构成威胁。
还有“隔断房”,这种住房形式在大城市里比较普遍,部分房东为了赚取更多租金,把房子分割成多个小单间,或者把一些不适合人住的区域也租出去,这样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从9月15号开始,厨房、卫生间、阳台、走廊、地下储藏间、车库这些非生活区域,都不可以单独出租给人住。
比如伪造的出租房源,根据法规,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屋位置、大小、费用等租赁数据必须确实、精确、齐全;若刊登不实或易引人误解的出租资讯,将面临两万到十万的行政处罚。
另一方面,聚焦房屋签约环节。
租客们普遍关心的几个方面,包括随意扣留押金的情况,租金标准不够公开透明,以及房东拒绝签订书面合同等,新规定都作出了明确规范。
《条例》中的条款涉及租赁活动开始之前以及活动进行之中的多个方面,北京链家研究院的分析师王一帆这样表示。租赁初始阶段,该法规对签约、登记和款项托管等流程作出具体规范,为租赁互动构建了合法框架,其中详述了保证金事项,规定租赁契约须载明保证金额度、退还时限及扣除条件,禁止非因公扣除;租赁期间,该法规清晰界定各方权利义务并设立监管措施,增强了租赁过程的信赖感和明晰度。

例如,规定出租方进入出租屋时必须获得承租方许可或依照法律程序行事。以往,一些房东在未征得现租客许可的情况下,会随意带人看房,属于侵权行为。新规定加强了租客对居住场所的管理权,降低了因打扰引发的矛盾,增强了租客的居住安全感,使租房生活更为安稳。王一帆表示。
房东的利益也将获得更佳维护,以往在租赁环节中,部分租客随意更改房屋构造,或者充当中介私下转租房产,以此牟取利益。《条例》明确要求:禁止破坏、私自移除、关闭消防设备,或者调整租赁住宅的承重构造,禁止随意铺设水、电、燃气管道等。
维护出租者与承租者的合法权利,是保障租赁行业平稳运行的关键,有助于租赁关系的和谐,促进租赁市场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这样认为。
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租有宜居”
《条例》颁行后,具体规则如何落地,受到普遍关注。
李伟今年五十岁,家里有两处房产用于出租业务。他承认,一般而言,租赁领域人们普遍觉得出租方占据优势地位,但事实上,出租者同样面临诸多困扰。过去,租赁行业缺少明确统一的法律规范,一旦产生矛盾,双方往往陷入僵持状态,最终未必能妥善处理。李伟表示,新条例即将生效,其中详细规定了房东与租客各自的责任与利益,为租赁活动提供了更可靠的依据,接下来市场将如何依照此条例进行管理,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议题。
针对房屋租赁管理方面的问题,住建部门负责人指出,新规将通过多个层面,加强对于租赁房屋市场的管控力度。政府部门将拟定并发布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中介服务协议的标准版本,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需建立房租监测体系,周期性公布房租数据,房产管理机构要借助房屋租赁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管理及服务,同时与相关单位构建信息互通渠道,行业相关团体也须强化内部规范运作。
专家指出,新规定强化了对租赁行业各个环节的管控,有助于租赁市场更加健康稳定地发展。短期内,一些依靠“隔断房”和“资金池”的中小租赁公司或许会因合规费用增加而离开市场,房源可能会因此流向大型企业;从长远角度来说,这会促使租金公开透明,增强居住安全感,租赁市场将逐步摆脱无序状态,走向正规化,最终达成“住有所居、租有宜居”的理想状态,王一帆指出。
李宇嘉认为,《条例》推行后,部分租金偏低的非住宅类租赁空间、中介机构以及“隔断房”等类型可能面临清退压力,由此引发部分地段租赁价格的变动,进而压缩低收入人群的租房选择范围。因此,需要着力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量,并且在规划布局、土地审批、资金支持、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倾斜,还要有效利用现有房源资源,扩充市场租赁供给。
从长远角度而言,《条例》的推行有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利,能够增强民众租房意愿,使房屋租赁关系更加稳固,让租赁资金回笼更加平稳,进而引导市场主体踊跃投身住房租赁领域。这对于推动房地产开发商实现从开发新建到盘活存量的转变、从单纯建设到注重运营的升级具有正面作用。这种转变对行业新业态的形成意义重大。李宇嘉对此表示了看法。(记者廖睿灵)(实习生付晓晴参与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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