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税收政策适用明确,明年1月1日起实施

2025-10-20 20:04:46 房屋租售 admin

为促进住房租赁行业稳步发展,不断改善商业环境,依据《住房租赁条例》《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关于改进住房租赁相关税收措施的公告》(简称为《公告》)等法规要求,参考本地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市财政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共同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定本市住房租赁公司税收政策执行细节的公告》(简称为《公告》),从明年一月一日开始全面推行。

明确政策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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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使用个人名下房产或合法获权的他人房产从事房屋出租业务,只要公司名称中包含“房屋租赁”字样,并且已经向当地住建部门登记备案或提交了开业报告的租赁公司,就能够根据《公告》获得相应的税收减免。租赁公司依据《公告》第一条,能获得增值税减税,税率从五%调降至一.五%;单位或团体把住房租给专业且规模大的租赁公司,或出租《公告》里提到的保障性住房,便依照《公告》第二条,享有房产税减免,比例从一2%降到四%。

标准下调扩大优惠覆盖面

根据本市具体状况,由多个部门联合商议,决定把本地专业且大规模的住房租赁公司标准从《通告》中规定的1000套(间)以上或建筑总面积达3万平方米以上,降低一半,具体为在本市拥有或运作出租住房500套(间)以上,或建筑总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以此方式进一步拓宽专业且大规模的住房租赁公司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适用范围。

“免申即享”简化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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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每月自动统计住房租赁企业合同备案资料及房源资料,若房源数量或者建筑面积达标,就将其确认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并向社会公布这一结果。从事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的机构,其可出租房屋的套数或面积,依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确认文件来判定,这样做能让专业化的规模化住房租赁公司获得资格不再需要申请,有效改善商业环境,塑造“北京服务”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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